为规范市场监管执法权力运行、推动长三角地区执法标准统一,浙江省市场监管局日前汇总发布了一批覆盖多个执法领域的典型案例。这些案例集中展示了市场监管部门不同违法情节下的处罚裁量尺度,为企业合规经营和执法办案提供了更直观的参照。 在食品安全领域,江苏溧阳市市场监管局查处的一起超期食品销售案件,反映了“不予处罚”的适用情形。案件中,超市经营者销售超过保质期的海带零食,涉案货值15元,违法获利1.5元。经查,当事人系初次违法,危害后果轻微,能够主动配合调查并销毁涉案食品。综合这些因素,执法部门依法决定不予处罚,同时指导其完善商品盘点管理,降低类似问题再次发生的风险。该案既体现审慎包容,也强调整改与预防。 在虚假宣传领域,安徽亳州某酒业公司未经商务部门认定,擅自在白酒包装上印制“中华老字号”标志并对外销售,构成虚假宣传。执法部门在认定其初次违法、社会危害性较小的情况下,依法作出“减轻处罚”,罚款26000元,并监督销毁涉案包装及产品标签。该案显示,监管在纠正违法的同时,也会结合情节和整改态度依法处理。 商标侵权领域的案件具有较强警示意义。上海某公司在互联网平台推出劳斯莱斯婚车租赁服务,但实际租赁的是冒牌劳斯莱斯车辆并转租给消费者,侵犯了权利人注册商标专用权,构成商标侵权。上海市普陀区市场监管局综合考虑其初次违法、转租次数较少、案发后积极配合调查等因素,依法作出“从轻处罚”,罚款44000元。该案表明,即便适用从轻情形,商标侵权仍将面临实质性处罚,知识产权保护尺度清晰。 在商业贿赂领域,浙江杭州市市场监管局查处的某制药公司案件体现了“从重处罚”的适用。该公司为维持药品销量,向医院工作人员支付回扣,导致医院在两年多时间内采购涉案药品2万余盒、金额120余万元,对应的人员收受回扣58万余元。同时,当事人在调查过程中严重阻碍执法人员依法执行职务。鉴于违法持续时间长、金额大、情节恶劣等因素,执法部门对其处以240万元罚款,表达出对严重违法行为依法严惩的明确信号。 这批典型案例的发布具有多上价值:一是以案例方式明确不同情节对应的裁量标准,提升执法透明度与可预期性,便于企业对照合规;二是通过从“不予处罚”到“从重处罚”的完整呈现,体现依法监管与审慎包容并重的取向;三是覆盖食品安全、商标保护、反不正当竞争等领域,反映市场监管工作的重点与现实复杂性。 长三角作为我国经济活跃区域之一,执法标准协同统一对于维护区域市场秩序、保护消费者权益至关重要。通过发布典型案例,三省一市市场监管部门深入推动规则尺度对齐,为形成更公平、透明、可预期的营商环境提供支撑。
从15元到240万元的处罚跨度,折射的是依法裁量与优化营商环境的统一。监管既要守住底线、对严重违法形成震慑,也要在符合法律规定的前提下体现审慎与包容。“有温度的执法”不是放松要求,而是让企业清楚知道合规边界与违法成本,以更稳定的预期促进高质量发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