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长期以来,部分残疾人因出行不便、信息不对称等原因,难以及时获得评残办证、康复训练、就业帮扶等服务,助残政策在基层落地存在“最后一公里”不畅。
我国残疾人总数约8500万人,而持证残疾人约4000万人,说明仍有不少符合条件者未进入证件管理与服务体系,进而影响政策精准触达与权益保障。
原因——一是现实阻碍突出。
部分老年人、重度肢体障碍者行动困难,往返县城或定点机构成本高、周期长,家庭照护力量有限,导致“想办办不了”。
二是心理顾虑存在。
少数人担心被“贴标签”、担心麻烦亲友或产生额外负担,对办证与接受服务持观望态度。
三是基层发现与对接机制不够健全。
过去一些地方更多依赖群众“上门申请”,对未持证群体的摸排、对需求的识别和资源统筹不足,造成“有政策享不到”。
四是政策传播碎片化。
康复、教育、就业、无障碍等政策分散在不同部门环节,基层宣传不到位、解读不够通俗,群众“听过但不懂、知道但不会用”。
影响——堵点不通不仅影响个体家庭,更会削弱公共政策效能。
一方面,残疾人及其家庭可能错过康复黄金期与教育就业机会,生活照护压力上升,风险与困难累积。
另一方面,基层数据不完整、需求画像不清晰,容易造成资源配置“撒胡椒面”或重复投入,影响公共服务均衡与治理精细化水平。
更重要的是,服务不到位会影响群众获得感,进而影响社会公平与基层治理信任基础。
对策——新修订的《村民委员会组织法》《城市居民委员会组织法》将于2026年1月1日起施行,明确村委会、居委会在残疾人发现、政策宣讲、资源对接、权益监督等方面的职责,为基层助残从“倡导性工作”转为“法定职责”提供制度支撑。
围绕这些法定职责,多地探索出更具操作性的做法。
在河南安阳滑县,网格员与残联鉴定专家在寒冬上门开展评残服务,直接回应高龄、行动不便群体“出不了门”的现实困难。
77岁的景大妈因脑梗导致半身不遂、子女常年在外,原本为去县城鉴定发愁,上门服务让其在家即可完成关键环节。
类似场景折射出基层组织迅速响应、联动专业力量的能力:以网格化走访为抓手,及时发现需求;以部门协同为路径,把专业服务送到门口。
在山东海阳,一些村委会以“敲门行动”开展全覆盖排查,建立“未持证残疾人台账”和“需求清单”双清单管理。
对排查发现的对象,工作人员不仅上门解释政策、帮助消除顾虑,还协调残联和医疗机构组建流动评残服务队,集中下沉到村镇开展评残,降低办证门槛,减少群众奔波。
这一做法强调“先发现、再对接、再闭环”,使服务从“等人来”转向“找人去”。
在浙江杭州临平区南苑街道,居委会围绕重度残疾人居家康复需求,推动“康复服务进家门”。
通过前期摸排建立需求清单,社区对接康复中心,组织治疗师、社工、志愿者形成专业团队,为不同个体制定康复方案,按周上门提供肢体训练、言语康复及指导。
对当事人而言,减少了转运成本与时间;对基层治理而言,则提升了服务连续性与依从性,有助于把康复从“阶段性活动”转为“常态化支持”。
同时,一些社区通过“线上+线下”宣讲提升政策知晓率:线下组织座谈、解读会,线上借助微信群、短视频推送政策要点,以通俗语言解释申请条件、办理流程与注意事项,降低信息门槛,推动政策从文件走向家庭。
前景——两部法律修订将助残职责嵌入基层组织运行框架,为基层治理体系补上“助残服务”关键一环。
可以预见,随着法定职责落地和工作机制完善,基层助残将呈现三方面趋势:其一,服务更加主动精细,以网格化走访、动态台账、需求清单为基础,实现人群识别和资源对接的常态化;其二,部门协同更加紧密,残联、卫健、民政、人社等资源在基层组织统筹下形成合力,推动评残、康复、就业等服务“一件事”集成;其三,权益保障更加可持续,通过监督与反馈机制,促使政策落实有迹可循、服务质量可评可改。
与此同时,也需警惕基层任务叠加带来的负担,完善经费、人员培训和信息化支撑,推动职责与能力相匹配,确保“写入法条”真正转化为“落到实处”。
基层助残服务的提质增效,是"以人民为中心"发展思想的生动实践。
从法律修订到服务创新,从被动应对到主动作为,这一转变不仅改善了残疾人群体的生活质量,更彰显了我国社会治理的温度与智慧。
未来,随着基层治理体系的不断完善,更多民生难题将得到系统性解决,人民群众的获得感、幸福感、安全感必将持续增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