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2 万元赔偿费的“无接触交通事故”,被渲染成了是否应该教孩子扶人的争议,其实压根跟扶不扶

福建这起涉及22万元赔偿费的“无接触交通事故”,已经被媒体渲染成了是否应该教孩子扶人的争议,其实压根跟扶不扶人毫无关系。明明是两名初中生骑电动车路过拐弯路段时没减速,导致后方女子避让不及摔倒,交警认定他们要承担次要责任,最终判决两名学生的监护人共需赔付224307.73元。事情闹得这么大,家长虽然觉得委屈孩子是在学雷锋,但也不得不面对这笔巨额赔偿带来的经济压力。 不过最让人担忧的是,这两个初中生到底有没有满16周岁?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实施条例》,中国的骑电动车门槛就是要满16岁,这是全国统一的硬性规定。虽然不知道交警之后会不会核查孩子的真实年龄,也不知道后续如何处理监护人,但大家不妨仔细看看新闻里有没有提到过这个年龄问题。 至于为什么还有人非要把话题扯到“好心是否该担责”上,我也搞不懂这些媒体和博主是想干什么。明明就是交通法规和因果关系的问题,偏偏要把水搅浑。最让我生气的是,某些人似乎觉得老百姓好糊弄,非要点着别人去乱带节奏。其实这起案子的审理工作安排在2月26日上午的灵川法庭,只要交警那边的责任划分没问题,赔偿金额无非就是多给还是少给的事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