寿司郎吃出金枪鱼寄生虫卵

北京市门头沟区市场监督管理局永定所的工作人员帮李女士和寿司郎那边调解。事情发生在3月1日,她在北京市门头沟区长安天街商场的寿司郎门店吃寿司,疑似吃出了金枪鱼寄生虫卵。店长当时还拍了视频说,3月1日您在我们店铺吃了带虫卵的金枪鱼,要是以后因为我们的鱼片出了身体损伤或者感染寄生虫的问题,我们会全程负责到底。可是到了3月5日的调解现场,寿司郎的工作人员却说,这个说法是涉事员工经验不足,面对拍摄情绪紧张导致的措辞失误,现在公司已经处理了那个人,后面一切都得看市场监管部门的检查结果。李女士觉得这事怪她的主管已经承认了金枪鱼里有虫卵,这明明是他们错了,拿个“用餐不愉快”来补偿根本不合理,应该是赔偿才对。她花了414元在医院做检查,再加上2590元的十倍餐费,最后拿到了3004元的补偿款。虽然她觉得这笔钱应该是基于食品安全法第148条规定的赔偿和惩罚性赔偿,最低也得有1000元,但寿司郎非说这就是给顾客补偿的钱,跟那条法律没关系。为了少受点损失,她最后还是收下了这笔钱。3月4日那天,北京市门头沟区市场监督管理局发了通报说他们已经组织执法人员去现场查了,把店里剩下的金枪鱼板块给封存了,并且立案调查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