就在我们为留学生的海外生活操碎心的时候,一桩发生在上海的维权事件让人不得不警惕,那些打着“法律服务”幌子的合同陷阱。 事情的起因是全女士在澳大利亚读书的儿子陷入了一段恋情,当对方以“家里出事”为由索要巨款,还威胁要辍学打工时,焦虑的全女士上网求助,联系到了上海南京西路的一家律所。该律所提出能派律师去澳洲保学业、劝分手,全女士花了18万元签下了合同。谁知道儿子第二天就自己回来了,已经退学还和女友同居了,承诺的两大目标都没实现。 结果全女士要求退款时被一口回绝,理由是“合同已签”,律所甚至说还得再交30%违约金才能解约。 华东政法大学的孙煜华副教授认为,这份合同里的“劝分手”根本不是律师该管的事儿。上海市律师协会的张玉霞律师也觉得律师去“劝分手”,这角色有点奇怪。张玉霞分析说,在委托关系中,如果目标达不到,客户应该有权退费。这家律所把核心工作都没做,却拿“合同已签”说事,还让客户自行和解要倒赔钱,这种条款肯定不公平。 全女士问那10万元花哪儿去了?律所说只有接机、一次调解、发几条短信和查户籍资料这些活儿。张玉霞觉得这种收费不透明的做法很不合理。 现在全女士没接受律所提出的退还7到8万元的方案,已经去投诉了。这事儿其实不光是花钱找罪受,它反映出行业里有些人在利用信息差坑害老百姓。 法律本来是维护公平正义的,结果却成了坑人的工具。大家在找律师帮忙的时候一定要看清楚合同到底写了啥,别被忽悠了。司法部门和行业组织也得加强监管,别让那些害群之马继续乱搞。只有把规矩立好了,才能保住行业的名声,不让老百姓“人财两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