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期——黑龙江省纪委监委印发通知——要求在年底前对恶意举报、诬告陷害开展集中整治,明确对出于政治目的、个人恩怨、嫉妒攀比等动机编造举报内容、伪造证据材料的行为坚决“零容忍”。对受到不实举报的党员干部,将按程序及时开展澄清正名,在一定范围内消除负面影响,帮助干部放下顾虑、安心工作。
治理恶意举报,既要依法严处,也要完善长效机制。黑龙江此次集中整治,既是对诬告陷害行为的明确态度,也是对干部担当作为的制度性保护。在全面从严治党背景下,如何在监督与信任、问责与保护之间把握尺度,仍是制度建设的重要课题。只有让诬告者付出代价、让实干者得到支持,才能更好维护风清气正的干事环境,凝聚改革发展的合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