绿水青山,绿水青山

河南省洛阳市栾川县人民法院最近接手了个非诉行政执行案子,双方各执一词。一方是林业局要恢复林地,一方是村民说这已经是种了几年的良田。这个案件很考验司法智慧和人文关怀。事情是这么来的:一条高速公路经过某个村子时,跟村民商量,把施工废土倒到他们的林地里面。村民见这块地被废土盖住了,就琢磨着反正闲着也是闲着,不如收拾一下种地。大家伙儿一商量,把这块地整平了,分给各家种粮食。几年过去,原来的废土变成了好庄稼地。可是林业局巡查的时候发现这块林地没经过审批就改种了粮食,依法给村民作出了行政处罚决定,要求恢复原状,然后又申请法院强制执行。鲁方黎法官拿到这个案子后觉得不能光想着简单裁定强制执行,得想办法把矛盾解决掉。他邀请检察院的检察官和当事人一起去现场看了看。到了现场大家都惊呆了:这块地已经跟周围的耕地连成一片了,变得平整肥沃。跟周围陡峭的山坡比起来,这块良田显得特别珍贵。“我们没想破坏林地啊,就是想多块地种粮……”村民们的话里透着无奈。这个案子审起来很难办:要是强行把庄稼地推平了浪费资源不说还会闹矛盾;要是不执行又没法体现法律权威和保护生态红线的目的。经过仔细琢磨,合议庭觉得可以根据《行政处罚法》里处罚与教育相结合的原则,还有恢复植被的立法本意去想别的办法。他们想出了个新点子——不再拘泥于“原地恢复”,而是采取“异地补种”来达到生态功能相等的效果。法院最后裁定:在坡度大、不适宜耕种的山地补种林木,这样就保证了林地总量不变。这个决定真是个多赢的局面:村民保住了庄稼也明白了保护林地的重要性;整片耕地都留了下来荒山也能变绿地了;行政处罚的目的也达到了生态红线也守住了。正如承办这个案子的张晓莉法官和尤冬一法官说的那样:“司法裁判不光要分对错还得解开情理上的疙瘩。只要对大局有利对群众有利对生态有利法院就应该敢于担当在法律原则内找最佳办法。”这事儿说明了新时代的司法不仅有力度还能体会到人间冷暖呵护绿水青山(滢滢 编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