男子花7万买金条给快递员寄金条保价7万

前段时间,广东韶关武江法院判了一个案子,事儿出在深圳。潘某花7万元买了一根有“中国黄金”字样的投资金条,给他寄到深圳市。这个过程中,潘某还给这根金条保价7万元。潘某本来是想把金条寄给人,结果收件人根本没收到。过了4天,快递因为联系不上收件人就被退回韶关快递站了。这时潘某给他的老搭档肖某打了个电话,让肖某去快递站把金条换成冰袋拿回来。肖某是之前在快递公司当过快递员的,手里有公司的钥匙,再加上切断监控电源这招就变得顺风顺水了。肖某用电动车赶到现场后,轻松把金条换成了冰袋递给了潘某。接着潘某跑到快递站假装去拿件,他就跟快递公司说金条丢了还拉着媒体来施压。快递公司没办法只能把7万块钱转到潘某的银行账户上。潘某拿到钱才过了一天,警察就把这钱给冻结了。原来肖某以前就因为诈骗被判过刑,缓刑期间又干坏事被发现了。法院认为他们是合伙诈骗数额巨大,构成诈骗罪。潘某是主要策划者判了三年二个月,肖某因为是从犯判了三年八个月还得把以前的罪并罚上一起执行。 法官还建议快递公司以后得多管管物流、理赔和保价审核的事儿。如果大家都老实寄件收件,这个消费环境才会好起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