说起烟花鞭炮,国家其实没硬性规定要禁止,可有的地方却把事儿办得挺绝。你知道为啥吗?总体上,上面是没要求关停生产、贩卖和放的,一切都得在安全框框里转。就拿最近这两档子事说,死了20人后,国家安委办和应急管理部开的紧急会还在讲,坚持落实那“五个严禁、三个务必”的八项硬措施,绝口不提禁售禁放的事儿。这八项措施包括:不许上店下宅卖烟花,不许囤货堆起来,不许把东西放到店外面,不许在周围100米内试放或乱烧,还有就是绝对不能在禁放区或人多的地方点火;并且规定得有专人盯着守着,得把进店的人数给控住,还得贴上告示板。但一到了下面的实操环节,情况就变了样。不少地方只想着一刀切:不卖也不放。这种事挺普遍的,我就不点名道姓了。前些天我跟个回老家过年的哥们儿聊天,他说:“我们那儿根本不管,你去办证人家不批,只能偷偷摸摸地卖。”如果相关部门不查,也就是举报人举报了才去管一下。 为什么基层会有这么两套做法?靠山屯试着分析分析给大伙儿听:一是觉得禁了就大概率不出乱子了,虽然可能得罪点人。这是最省心省事的法子,还有一些老百姓也支持。要是不禁按照上面说的那些条条框框来搞很可能做不到。毕竟定规矩容易落实现实太难了。执法的人也不可能天天盯着人家的铺子看啊。所以说超标没超标、店里有没有违规的货很难一直查得清楚;还有就是试放的问题根本管不住那些摊主的手下;至于什么专人现场盯梢、严格控制进店人数这些也都只是理想状态。所以说不禁售、不禁放就时刻都有出大事的风险。有些领导为了图个安稳就下了禁放令。 二是觉得不管就能少担责。有些地方虽然嘴上不说禁售禁放但就是不批手续其实就是让你自己扛责任如果没人举报我就装聋作哑如果有人举报我就查你卖得不对如果出事我就说没批是你自己偷偷卖的。这也是没办法的办法是基层执法部门明哲保身的一门学问。那这事该咋办才能让大家既买到又放得安全呢?有些网友提了不少建议:第一、别搞专卖审批了别管了就像美国当年禁酒一样不禁酒会出点事但禁了反而出事更多要是不用专卖大家都能卖那烟花鞭炮存量就小大家到处都能买到人员也不会扎堆过去那么多年也没见过出啥大岔子;第二、其他的比如给小孩子做好宣传比如不能超量存放比如不能生产威力大的烟花鞭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