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年来,网络社交平台上频繁出现“速效瘦身”“无需运动”“绝不反弹”等减肥产品广告,吸引不少消费者下单;然而,这些看似“神奇”的减肥药背后,往往暗藏严重食品安全风险。湖南高院近日公开的一起案件,再次提醒消费者提高警惕。 案件发生于2024年4月。消费者李某购买一款名为“轻shou燃脂饱腹”的减肥药丸后,服用不久便出现呕吐、心悸等明显不适,随即向公安机关报案。公安机关调查发现,这背后存一条较完整的非法销售链条。经查,被告人雷某雪、雷某霜、彭某纯三人为牟利,明知该减肥药丸没有随货清单、质检报告、食品生产许可证号、合格证等合法手续,仍多次对外销售。更严重的是,经专业鉴定机构检测,该减肥药丸含有西布曲明成分,属于明确禁止在保健食品中非法添加的有毒有害物质。 西布曲明曾作为减肥药物成分使用,但因可能引发严重心血管不良反应,已在多个国家和地区被禁用或严格管制。不法分子将其非法添加到减肥产品中,短期内或能带来明显“瘦身”效果,却把消费者置于高风险之中。本案中,多名消费者服用后出现呕吐、心悸等症状,符合西布曲明有关不良反应的常见表现。 古丈县人民法院审理认定,三名被告人的行为构成销售有毒有害食品罪。法院判决:雷某雪有期徒刑一年六个月,雷某霜有期徒刑一年,彭某纯有期徒刑十个月。除刑事处罚外,三人还被责令支付惩罚性赔偿28.5万余元,并向社会公开赔礼道歉。判决传递出明确信号:对食品安全违法行为依法严惩,对消费者权益依法保护。 从案件暴露的问题看,非法减肥产品之所以能在市场流通,原因主要集中在几个上:一是部分消费者急于减重,容易被夸大宣传诱导;二是部分网络社交平台监管存在盲区,虚假广告发现和处置不够及时;三是个别生产、销售者法律意识淡薄,为牟利铤而走险;四是消费者对产品成分和风险了解有限,辨别能力不足。 当前,食品药品安全监管部门有必要更加强对网络平台的监督,完善违法广告举报与处置机制,并加大对非法添加禁用成分行为的查处力度,形成持续震慑。消费者也应保持理性,对宣称“速效”“无需运动”的产品提高警惕,通过正规渠道购买资质齐全的产品,必要时咨询医疗专业人士。
体重管理没有“灵丹妙药”,健康更经不起投机与侥幸。对“速效不反弹”的宣传保持清醒、对来源不明的产品坚决说“不”,既是对自身负责,也是对市场秩序的维护。依法斩断黑色链条,以科学观念纠正消费误区,才能让减重回归理性,让公共健康更有保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