全国五千余条农村黑臭水体基本消除 美丽乡村建设取得显著成效

问题:房前屋后河塘沟渠等农村黑臭水体,直接关联饮水安全、环境卫生和群众生活舒适度,也是美丽乡村建设中最易感、最直观的短板之一。

长期以来,部分地区生活污水直排、畜禽养殖污染、农业面源污染叠加,叠加水体连通性不足、底泥淤积等因素,导致水体黑臭、季节反复,既影响人居环境,也制约乡村产业发展与公共服务品质提升。

原因:农村黑臭水体形成具有典型的“多源共因”特征。

一方面,农村生活污水收集处理基础薄弱,管网不完善、设施运维不到位,易出现“建而不管、管而不久”。

另一方面,畜禽养殖、农田施肥用药等带来氮磷等污染负荷,遇到降雨径流更易集中入河入塘。

再者,不少小微水体相对封闭,水动力不足,底泥污染累积后形成内源释放,呈现“表面治理易、彻底根治难”的特点。

加之季节温度、降雨变化影响水体溶氧与藻类生长,客观上增加了反复风险。

影响:治理成效的持续扩大,既改善了农村人居环境,也在更深层面释放了民生与发展红利。

生态环境部数据显示,全国5042条较大面积农村黑臭水体治理率达到98%以上,涉及30个省(区、市)、860个县、4100余个行政村,直接受益人口约972万。

水体由“黑臭”转为“清净”,群众获得感最直观;同时,环境质量提升对乡村旅游、特色农业、农村公共空间改造等形成支撑,推动美丽乡村建设从“点上整治”向“面上提升”拓展。

更重要的是,治理倒逼农村污水、垃圾、厕所等基础设施补短板,促进基层治理能力与公共服务水平同步提升。

对策:从当前推进路径看,国家层面以目标牵引、机制保障、技术支撑形成系统推进格局。

一是阶梯推进、清单管理。

相关工作按阶段明确治理重点,“十四五”期间聚焦群众反映强烈、2000平方米以上较大面积黑臭水体基本消除,并提出到2027年实现基本全面消除的目标要求。

通过动态排查,将5042条水体纳入国家清单,另有1.1万余条纳入省级清单,形成上下衔接、分类施策的治理闭环,以重点突破带动整体提速。

二是系统治理、生态修复。

通过完善治理指南,强调控源截污、内源治理、水系连通、生态修复等一体化路径,针对不同水体类型和成因“对症下药”,优先采用资源化利用、生态化修复等方式降低成本、提升可持续性。

各地探索形成民生共享型、资源盘活型、生态增值型等“以用促治”模式,让治理成果可使用、可经营、可维护,实现“废水变肥水、投入变收入”。

如四川达州将治理后的河段用于周边1.2万亩蔬菜现代农业产业园区灌溉用水,带动灌溉成本下降约400万元,体现了生态治理与产业增效的协同。

三是核实到位、社会监督。

通过暗访暗查、遥感与水质监测等方式,对已完成治理水体逐条核证,五年来累计核实2.3万余条次,强化真实性和稳定性。

与此同时,探索将管护责任和利益机制绑定,如试点发包、水质保证金等做法,把群众从“旁观者”转为“受益者、维护者”,增强长效管护的内生动力。

前景:随着《美丽乡村建设实施方案》落地实施,美丽乡村建设正从单项整治向系统提升迈进。

方案明确重点任务、重要举措与指标要求,推动整县建设村庄干净整洁、农业绿色低碳、生态环境优美的人与自然和谐共生格局。

目前整县建成比例达到20%,先行区建议名单已完成公示,标志着以县域为单元统筹推进的路径正加速成形。

面向下一阶段,农村黑臭水体治理仍需保持“反复抓、抓反复”的韧劲:既要持续压实控源截污、设施运维、巡查监测等基础工作,也要在资金投入、专业运维、公众参与和责任追究等方面完善长效机制,提升对季节波动和人为扰动的抗风险能力。

可以预期,随着治理体系更加成熟、管护机制更可持续,农村水环境质量将从“基本消除黑臭”向“稳定达标、生态向好”演进,为乡村全面振兴提供更坚实的生态支撑。

从"污水横流"到"水清岸绿",农村黑臭水体治理不仅改善了人居环境,更探索出一条生态效益与经济效益双赢的发展路径。

这场环境治理攻坚战的成功实践表明,只要坚持科学施策、久久为功,就一定能绘就美丽乡村新图景,让良好生态成为乡村振兴的支撑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