社会救助法草案二审稿明确社会工作专业力量参与机制 公开征求意见至本月底

问题——救助需求从单一兜底转向多元服务。当前困难群众的需求已不限于资金补助,还包括照料陪护、心理支持、资源对接、能力培养和社会融入诸方面。但实际工作中,一些地方救助对象识别、服务供给、部门协作等环节还存在短板,基层工作人员事务繁重,影响了救助的精准度和持续性。如何从制度上稳定服务类救助,有效调动社会力量参与,是当前需要解决的问题。原因——救助工作从管理转向服务与协同。困难群体往往同时面临收入不稳、健康问题、照护缺失、就业困难、家庭矛盾等多重风险,单靠资金补助难以帮助他们稳定脱困。基层救助工作既要完成受理、核查、动态管理等常规事务,又要跟进个案、衔接政策,专业服务能力与人力配置之间存在矛盾。引入专业社工、慈善组织和志愿者,让政府救助与社会参与有效对接,是提升救助质量的重要途径。影响——明确社会力量参与方式,提升救助专业化水平。草案二次审议稿在"第四章 社会力量参与"中提出建立社会力量参与机制,明确可依法享受对应的优惠政策;鼓励社工通过政府购买服务、岗位开发、设立基层社工站等方式参与救助工作。草案明确了社工机构和社工可协助开展家庭经济状况调查评估、建档访视、需求分析,并提供访视照料、心理疏导、资源对接、能力提升、社会融入等服务。同时提出,适合市场化的服务可通过政府购买实施,鼓励各类主体以捐赠、设立项目、提供服务等方式参与帮扶,支持志愿服务发挥作用。这些安排将推动救助从"给钱给物"向"资金+服务+发展支持"转变,增强政策的可及性和群众获得感。对策——从"能参与"到"参与得好",关键在机制、标准与监督。业内人士认为,推动社工参与社会救助需要在三上持续发力:一是完善政府购买服务的清单管理与绩效评价,明确服务内容、质量标准、时限和责任边界,避免流于形式;二是推进基层社工站建设和岗位设置,形成稳定服务供给,让政策咨询、个案管理、转介对接等能力基层落地;三是健全信息发布、政策咨询、业务指导、项目指引、志愿服务记录等配套服务,为社会力量参与提供便利,同时加强数据安全和个人信息保护,确保救助对象权益。还要注重跨部门协同,将社会救助与就业、教育、医疗、住房、残疾人服务等政策衔接,形成"发现—评估—救助—服务—跟踪"的闭环。前景——以法治推动救助体系现代化,夯实民生保障基础。社会救助立法是国家治理现代化的重要内容。草案将服务类救助与社会参与机制纳入法律框架,有助于稳定政策预期,促进救助资源更高效配置,推动形成政府主导、社会协同、公众参与的救助格局。随着制度落地,社会救助在风险预防、困难帮扶、社会融入上的效能将得到提升,为兜住民生底线提供更坚实的制度保障。

当民生保障从"保基本"向"提质量"演进,这部法律草案既是对"弱有所扶"理念的制度回应,也是社会治理现代化的实践探索;它的意义不仅在于拓宽救助渠道,更在于通过法治重构国家、社会与公民的责任边界,为高质量发展筑牢民生底线。随着意见征集的开启,这项关乎千万家庭福祉的立法正汇聚各方智慧,有望形成具有中国特色的社会救助新模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