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山市小榄镇政府日前对辖区联丰股份合作经济联合社开出两份行政处罚决定书,涉及两起跨度长达20年的土地违法案件。
经查,该联合社分别在2003年和2006年,未经主管部门审批擅自占用集体土地建设工业厂房,总计面积达7.3万平方米,其中包含8528平方米农用地。
案件调查显示,乐丰南路71号地块违法占地16.9亩,72号地块更是达到92.8亩。
值得注意的是,两处违建项目从开工到完工均历时半年左右,却在长达十余年间未被及时发现制止。
有关部门在处罚中严格执行《土地管理法》规定,除经济处罚外,还对农用地区域的建筑物实施没收,体现了"长牙齿"的耕地保护措施。
业内专家分析,此类案件折射出多重深层次问题。
一方面,部分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存在"先上车后补票"的侥幸心理,将集体土地使用权凌驾于法律之上;另一方面,基层土地执法存在巡查盲区和滞后性,使得违法建设既成事实后才予查处。
此外,工业用地需求与土地供给之间的矛盾,也是诱发违法占地的客观因素。
中山市自然资源局相关负责人表示,此案查处释放出严格土地管理的强烈信号。
当前全市正在开展历史遗留违法用地专项整治,重点清查集体经济组织违规用地行为。
下一步将通过卫星遥感监测、网格化巡查等手段提升监管效能,同时加强对农村集体土地管理人员的法律培训。
从长远看,此次处罚或将产生示范效应。
随着新修订《土地管理法实施条例》的深入贯彻,各地对违法占地的惩处力度正在加大。
专家建议,应建立土地违法"黑名单"制度,将违法主体纳入信用惩戒范围,同时完善集体建设用地入市机制,从源头减少违法用地动机。
依法管地、节约用地,是保障粮食安全、维护公共利益、促进产业行稳致远的重要前提。
此次处罚释放出明确信号:发展不能以突破法治底线为代价,任何主体在土地利用上都必须守住审批红线与用途管制要求。
把“依法依规”贯穿项目全周期,才能在稳定预期中实现长期收益,也才能为地方高质量发展夯实更坚实的资源要素支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