两个初中女生该不该赔22 万元

2006年,彭宇案就成了很多人心里的一个阴影,导致大家都不敢随便扶摔倒的老人,害怕给自己惹上麻烦。现在福建也发生了一件类似的事,福建两个初中女生好心扶了一个摔倒的女子,结果却被要求赔22万元。这种事件在湖南桃源尹先生身上也发生过,他花了十几天时间找证据才证明自己是清白的。这些事情让大家觉得心里很憋屈,普通家庭面对法律和道德的双重压力真的很无奈。交警判定这两个女生有次要责任,理由是她们骑行的行为和摔倒女子存在间接关联。这就让大家感到困惑,因为这模糊了法律上的因果关系。如果每个人在路上走路都要时刻担心被追责,那社会就太不安全了。社会信任并不是抽象的概念,它是有折旧曲线的。每一次类似的事件发生都会让社会信任资产贬值。经济学家说过,当人际戒备变成默认状态时,社会交易成本就会上升。老人摔倒没人敢扶最后可能变成公共急救体系的额外支出;行车记录仪也从选装变成标配了;还有社区凝聚力也在瓦解。有些人觉得法律必须尊重事实,不能因为怕寒了人心就放弃追责。但他们忽略了举证责任分配问题。现行《民法典》已经确立了紧急救助免责条款,可是在实践中“善意”的举证负担往往落在救助者身上。 这两个初中女生正好处于价值观塑造的阶段,这次被索赔的经历可能会让她们养成多一事不如少一事的习惯。等到她们长大后成为社会中坚力量的时候,这种条件反射式的回避行为可能比经济赔偿更昂贵。所以必须清晰的规则才能重建信任。事故认定书应当公开法律依据接受司法复核;对于恶意索赔者需要激活《治安管理处罚法》的威慑力。 保护善意并不是和稀泥而是划定红线:谁主张谁举证,证伪则反坐。唯有让讹诈者付出实质代价才能让“扶”回归本能而不是计算后的冒险。 两个初中女生该不该赔22万元法庭最后会裁决;但整个社会正在为每一次模糊判例支付复利这笔账越拖越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