向中管企业全面派驻纪检监察组履职落地 监督体系再完善护航高质量发展

完善党和国家监督体系是推进全面从严治党的重要举措。

党的二十届三中全会明确提出推进向中管企业全面派驻纪检监察组的改革要求。

中央纪委国家监委认真贯彻落实党中央决策部署,将此项工作列入2025年主要工作,精心组织实施,统筹推进各项工作,目前53家中管企业派驻纪检监察组均已全面履职。

这一改革的核心意义在于实现了监督体系的重大调整。

全面派驻意味着中央纪委国家监委实现对中管企业派驻纪检监察组的直接领导、统一管理,改变了以往分散管理的局面。

为确保改革顺利推进,中央纪委国家监委机关及时制定配套规定,通过"两上两下"指导审核各企业制定具体实施方案,加强对派驻纪检监察组日常工作、值班值守、公文审核、机要保密、信息化管理等方面的指导保障。

同时建立健全驻组干部管理体制机制,按照干部管理权限对驻组干部重新任命并接收人事档案,适度充实力量,优化内设机构。

改革后派驻纪检监察组的职责定位更加清晰。

派驻组聚焦主责主业,重点监督驻在企业领导班子及其成员特别是主要负责人、党组(党委)管理的领导班子及其成员,重点查办党组(党委)管理干部违纪违法案件。

同时明确退出与监督职责无关的议事协调机构,不再承担驻在企业党组(党委)履行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相关的日常工作。

这种职能聚焦使派驻监督的针对性和有效性得到显著提升。

制度规范化建设为改革提供了坚实保障。

各派驻纪检监察组均建立并落实组务会、组长办公会、专题会等制度,围绕线索处置、案件查办、案件审理等健全完善议事决策机制。

全面对照派驻标准,各派驻组梳理修订工作机制636项,明确组内专门机构,加强企业系统纪检人员监督,推动依规依纪依法履职行权。

这些制度创新确保了派驻监督的规范化、法治化、正规化。

改革成效在反腐实践中得到充分体现。

2025年以来,53家派驻组留置党组(党委)管理干部数和企业系统立案数、留置数、处分数均实现较大幅度增长,正风肃纪反腐力度持续加大。

46家派驻组与党组(党委)开展本企业全面从严治党专题会商,纪检监察组组长与企业"一把手"和班子成员谈话370余人次,形成了有力的监督震慑。

同时加强对驻在企业下一级单位纪检机构业务指导和监督检查,健全队伍建设制度机制160多项,推动形成纵向贯通、横向协同的监督网络。

中央纪委国家监委有关负责同志表示,当前全面派驻改革"四梁八柱"已经落地,下一步将进入有效发挥派驻效能的"精装修"阶段。

将进一步巩固改革成果,不断提升改革质效,切实发挥派的权威、驻的优势,为中管企业深入贯彻党的二十届四中全会精神,实现高质量发展清障护航。

中管企业纪检监察派驻全覆盖,既是反腐败斗争在关键领域的战略布局,更是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监督制度的生动实践。

当制度优势持续转化为治理效能,不仅为国有企业健康发展注入"清廉基因",也为全球公司治理提供了"中国方案"。

这项改革启示我们,完善党和国家监督体系永远在路上,只有不断推进制度创新,才能确保公权力在阳光下规范运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