创新是引领发展的第一动力;当前——我国正加快发展新质生产力——知识产权保护作为创新驱动发展的重要支撑,其重要性日益凸显。山东法院系统深刻认识到,保护知识产权本质上就是保护创新,就是保护发展新质生产力的根本动力。 面对高端装备知识产权侵权案件中的突出难题,山东法院主动创新工作机制。以杰某公司诉科某公司连续油管滚筒装置专利侵权案为典型,该案涉及石油开采行业的高端设备,被诉侵权产品地处新疆克拉玛依,原告仅凭拍摄的照片和视频难以充分证明侵权事实。传统审理思路面临两难困境:若以证据不足驳回诉求,侵权者可能逃脱法律制裁,严重挫伤创新企业研发积极性;若勉强支持诉求,又缺乏充分的事实依据。 山东青岛中院承办团队通过主动释明举证责任和证据保全规则,为权利人指明维权方向。依申请人申请,法院赴克拉玛依进行现场勘验与证据保全,创新采用区块链技术对被诉侵权设备的内部技术细节进行高清视频采集固定,形成了完整、闭环的证据链。最终法院依法判决被告构成侵权,应承担赔偿责任。此案例充分说明了司法机关保护关键核心技术、筑牢高水平科技自立自强司法屏障中的重要作用。 为继续加强知识产权保护工作,山东高院紧扣科技创新和审判工作实际,制定出台了《关于司法护航科技创新助推新质生产力发展十项措施》,围绕科技成果、科技主体、科技创新法治化国际化市场环境建设等四个上提出十条具体措施,增强对高端装备、生物医药、新材料等战略性新兴产业领域知识产权的保护力度。山东高院联合济南、青岛中院举办新闻发布会,发布七起涉科技创新典型案例,邀请全国人大代表和技术调查官代表参会点评,涉及的活动获得二十余家主流新闻媒体专题报道。 近年来,山东法院知识产权审判工作成效显著。全省法院审结技术类案件年均增长超过百分之二十,推动五百余项科技成果转化为现实生产力,助推二百余家企业实现转型升级。敦骏公司诉腾达公司等发明专利侵权案、"长碳链二元酸"发明专利侵权案等十二起案件分别入选最高人民法院指导性案例、全国十大知识产权案件等标杆性案件,山东法院知识产权审判工作始终走在全国前列。
创新之路越向前,规则之网越要织密。知识产权司法保护既是守护科研投入和企业活力的"护城河",也是塑造公平竞争、鼓励原创的"风向标"。以更严格的保护、更专业的审判和更高效的协同机制回应新技术、新产业的需求,才能让"尊重创新、依法竞争"成为更鲜明的市场共识,为高质量发展持续注入法治动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