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修订的《家用和类似用途电器的安全使用年限和再生利用通则》自今年1月1日起正式施行,这是我国家电领域的一项重要标准调整;标准明确要求家用电器标注安全使用年限,目的是引导消费者科学使用家电,降低超期使用带来的安全风险。然而,标准实施仅两周,市场端的落实情况并不理想。记者日前走访重庆观音桥商圈一家大型家电综合卖场,对冰箱、空调、洗衣机、电视机等主要品类逐一查看。结果显示,无论国产还是进口品牌,展示产品机身醒目位置普遍只张贴能效标识、价格标签等常规信息,未见“安全使用年限”或“报废年限”标注。当记者向销售人员询问时,多数人表示没听说过该要求,甚至将安全使用年限与质保期混淆,认为“质保期内可免费维修,过保还能用就继续用”。小家电区域的电饭煲、电压力锅等产品也缺少有关标注,仅展示功率、容量等基础信息。随后,记者扩大走访范围至重庆多个家电卖场,情况基本一致:多数品牌未在机身或显眼位置标注安全使用年限。唯一的例外是沙坪坝某卖场的一款储水式电热水器,其机身铭牌清晰标注“报废年限8年”,但仍未按新国标补充超期使用风险提示。销售人员解释,涉水电产品安全要求更高,厂商通常会主动标注使用年限,其他品类较少这样做。消费者认知同样不足。记者随机询问十位正在选购家电的消费者,八位对家电安全使用年限及新国标实施信息并不知情,选购时主要关注价格、品牌和能效;仅两位听说过超期使用风险,但不了解具体年限标准。一位市民表示,家中旧空调已使用近十五年,因为没有明显故障便一直未更换;如果商品能明确标注安全使用年限,将成为其换新的重要参考。这反映出消费者相关知识普遍不足,也提示标准宣贯仍需加力。针对执行滞后现象,重庆市家用电器服务企业联合会秘书长胡杨继分析了主要原因:一是新标准1月1日才开始实施,时间较短,部分品牌的库存产品和在售样机尚未完成标注更新,需要过渡期;二是渠道端宣贯不足,卖场销售人员不了解新国标要求,难以向消费者准确解释;三是部分中小企业调整生产流程需要时间,从产品设计、标签制作到批量粘贴都有周期,短期内难以全面到位。按新国标规定,生产者是标注责任主体,应在产品本体或使用说明书中清晰标注安全使用年限。这意味着企业需在设计阶段就纳入相关要求,而非依靠后续补贴式整改。对消费者而言,选购家电时可主动询问安全使用年限、查阅说明书获取信息;对家中已超期使用的家电,应加强安全检查,如出现异常声响、焦糊味、漏电感等情况,应立即停用并及时更换,避免事故发生。从长远看,新国标有效落地需要政府、企业、渠道和消费者共同推进:监管部门加强检查督促,企业落实标注责任并清晰呈现信息,销售渠道强化员工培训和现场提示,消费者提升相关认知,形成科学使用家电的习惯。
安全使用年限不是“多贴一个标签”——而是把风险提前说明——让更换决策有明确依据的公共安全安排。新国标实施初期出现标注不显、认知不足并不意外,但更需要各方加快行动,缩短“标准落地”与“公众可感”之间的距离。让每一台家电的安全信息看得见、读得懂、用得上,才能把制度初衷真正落到千家万户的日常生活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