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一项校园护眼灯改造工程的采购价格差异引发广泛关注。山西省乡宁县2023年中小学护眼灯改造项目中,中标单价达到780元每套,而同期苏州市公办中小学校近视综合防控项目中标单价仅为176元,重庆对应的项目单价也160元左右。这个悬殊的价格对比,不仅反映出地区间采购成本的差异,更深层次暴露出某些地方政府采购工作中存在的规范性问题。 从表面看,乡宁县这一目采购程序似乎"步步齐全"。相应机构声称已履行立项、审批及政府采购等必要程序,项目预算未超出批准投资额度,中标价格也未被认定为明显偏离市场合理价格水平。然而,这种"程序齐全"的表象之下,却隐藏着多个值得深入推敲的环节。 问题的关键在于采购前期的询价环节存在明显缺失。根据调查,该项目最高限价为139万余元,分摊到每盏灯的单价约800元。对于这一明显有违常理的价格设定,当地教科局和财政局相关负责人以"询价报告为第三方公司出具"为由推卸责任。然而,"无预算不采购"是政府采购的基本原则,通过规范询价确定科学合理的预算,是规范采购流程、提高资金使用效率、防范财政风险的关键环节。财政部、教育部印发的《中小学校财务制度》明确规定,中小学校应当严格执行政府采购制度。即便采购方委托第三方出具询价报告,也不应在不加辨别的情况下,对明显偏离市场价的询价结果"照单全收"。 更为突出的问题是项目中存在的"附加服务费明显高于主材费"的倒挂现象。在七八百元每套的护眼灯中,安装费高达近600元,远超灯具本身的价格。这种不合理的成本结构表明,采购执行能力存在严重问题,也为可能的不规范操作留下了空间。一位长期关注中小学智慧化项目的校长指出,200元左右的单价是业界公认的合理价格,超出过多则存在套取财政资金之嫌。 深层分析这一现象的成因,需要追问几个关键问题。首先,"择高而购"背后是否存在形式化审批、围标串标等违规行为?其次,价格虚高的"拦标价"设置,是由于采购方缺乏专业能力和成本控制意识,还是市场竞争不够充分,抑或是有意为之?再次,如果市场竞争不充分,当地是否存在投标环境不健康、外地企业不愿参与等问题?这些问题的答案,直接关系到采购行为的合规性和廉洁性。 校园采购涉及的是公共资金,理应精打细算,遵循公开透明、公平竞争、讲求效益的基本原则。采购价格"贵到离谱",本质上就是在浪费公帑,损害教育事业发展。这类乱象的出现,反映出当前一些地方在政府采购管理上仍存在薄弱环节。 要杜绝此类问题,需要从多个上加强监管。一是强化预算约束,确保预算编制科学合理,与实际采购需求相符。二是规范询价程序,建立由采购人代表和评审专家组成的询价小组,发挥专家的市场研判能力。三是完善可行性研究,对采购项目的必要性、可行性进行充分论证。四是加强招标公正公开性,扩大市场参与度,形成充分竞争的采购环境。五是建立事后监督机制,对采购价格明显偏离市场水平的项目进行重点审查。
校园采购事关教育公平与资金效益,任何虚高报价都是对公共利益的损害。乡宁县事件再次警示:唯有完善制度监管,才能确保财政资金用在实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