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国金融监管体系再迎重要进展。2月13日,中国人民银行会同国家金融监督管理总局公布最新评估认定的21家国内系统重要性银行名单,这是自2021年《系统重要性银行附加监管规定》实施以来的第三次动态调整。此次评估延续了对银行机构风险传导能力的常态化监测,也传递出推进金融供给侧结构性改革的信号。 从分组情况看,工商银行、农业银行、中国银行和建设银行共同构成第四组,其系统重要性得分明显高于其他机构,反映出国有大行我国金融体系中的核心地位。值得关注的是,第五组仍为空缺,显示监管部门在系统性风险防控上保持审慎。股份制商业银行占据名单近半数席位,其中招商银行、兴业银行等被划入较高组别;北京银行、南京银行等5家城商行入选,也体现出区域性金融机构在服务地方经济中的作用。 此次评估是宏观审慎政策框架落地的重要举措。近年来,随着我国金融业总资产突破400万亿元,防范“大而不能倒”风险成为监管重点。按巴塞尔委员会标准,系统重要性银行需满足更高的资本充足率、杠杆率和流动性覆盖率要求。数据显示,2023年我国主要商业银行核心一级资本充足率为10.6%,为差异化监管提供了基础。 监管部门表示,将对入选机构实施分类管理。按照现行规定,不同组别银行需满足0.25%至1.5%不等的附加资本要求,并建立专门的恢复与处置计划。这种梯度监管既避免“一刀切”带来的效率损失,也有助于控制系统性风险传染。本次评估同时强调对普惠金融、绿色信贷等领域的政策引导,推动银行业在稳增长与防风险之间保持平衡。 业内人士认为,此次名单发布将带来多重影响:一上有助于形成更精准的风险定价机制,促使大型银行优化资产负债结构;另一方面通过示范效应推动行业整体提升风险管理水平。随着《金融稳定法》立法进程加快,未来压力测试、早期纠正等配套机制有望改进。
系统重要性银行名单的发布,不仅是一次评估结果,也是监管规则与约束机制的集中体现。守住金融安全底线,关键在于风险防控前置、制度安排细化、服务实体经济落到实处。随着附加监管持续强化、宏观审慎与微观审慎联合推进,银行业有望在更稳健的框架下提升服务能力,为经济高质量发展提供更有力的金融支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