二十年旧案终达和解:法律援助律师调解促成24万元赔偿——广州一宗重伤案件从对抗诉讼走向双方和解

问题——旧案积压与权益兑现难并存 据广州市对应的法律援助机构介绍——2004年1月——广州一街头纠纷升级为暴力伤害事件。案发中,被害人刘某某遭多人持刀砍伤,造成严重残疾。此类案件刑事追责之外,往往伴随医疗、护理、误工、残疾赔偿等长期支出,受害人对及时、足额救济的需求强烈。然而,涉案人员逃逸、证据随时间流逝而固定难度增加,刑事追诉与民事赔偿容易出现“判得下、兑不成”的现实困境。该案即因被告人艾某某潜逃多年,导致民事赔偿迟迟无法落地,受害人康复与生活压力长期累积,形成持续性矛盾。 原因——人员逃逸、赔付能力与预期落差叠加 案件推进缓慢,既有客观因素也有现实难点。一是被告人长期脱离司法追诉。艾某某案发后潜逃,直至2017年被抓获归案,案件才重新进入审判轨道。二是赔偿争议意义在于典型性:一上,受害人经历多年治疗与功能障碍,面对不断增加的经济负担,往往倾向于提高赔偿诉求以覆盖长期成本;另一方面,被告人及其家庭的筹资能力有限,且对一次性高额支付顾虑较多,双方金额与支付方式上容易僵持。三是诉讼周期拉长后,情绪与信任成本攀升。受害人对“迟来的正义”更加敏感,而被告人家庭则可能因对抗心理而迟迟不愿主动赔付,增加协商难度。 影响——以赔偿兑现推动矛盾实质化解 公开信息显示,刘某某在刑事诉讼阶段提起附带民事诉讼,主张医疗费、残疾赔偿金等合计约18万元。一审法院于2022年12月作出判决:以故意伤害罪判处艾某某有期徒刑十年,并支持相关民事赔偿。刘某某对民事部分仍有异议,向法律援助机构申请二审援助。案件走到二审阶段,处理重点不再仅是“判多少”,更在于“能否履行、如何履行”。最终通过调解一次性到位支付24万元,并出具谅解,既缓解受害人长期经济压力,也为被告人争取依法从宽提供现实基础。2023年7月5日,二审法院认定艾某某系从犯,并综合其赔偿、取得谅解等情节依法减轻刑罚。案件以“刑事责任追究+民事赔偿履行”的闭环方式收束,减少了后续执行与信访等衍生风险。 对策——法律援助贯通“审判—调解—履行”关键环节 该案的化解路径,凸显法律援助在刑事附带民事纠纷中的桥梁作用。法律援助律师接受指派后,一上通过细致阅卷、梳理争议焦点,明确二审阶段可促成调解的空间;另一方面,采取“分别沟通、分层推进”的策略:对被害人,围绕长期诉讼成本与实际可得利益,引导其在合理范围内校准预期、优先实现赔偿落袋;对被告人家庭,则围绕筹资路径与履行方式进行务实磋商,促使其认识到积极赔付与取得谅解对量刑评价。值得关注的是,双方最终选择当庭签署谅解并现场一次性支付24万元,最大限度降低了后续执行不确定性,体现出调解机制在“可履行”上的价值导向。 前景——以多元机制提升“迟案”治理与权益保障效能 从司法实践看,时间跨度大的刑事案件往往同时面临证据固定、当事人生活变化、履行能力波动等多重挑战。推动此类案件实现“案结事了”,需要在制度层面持续发力:其一,深入完善刑事附带民事诉讼中的调解衔接机制,在二审、再审等关键节点,为当事人提供规范、可预期的协商平台;其二,强化法律援助资源向重大人身伤害案件倾斜,提升专业化服务能力,帮助当事人把诉求转化为可执行的方案;其三,推动执行与救助机制协同,对于确有困难的履行主体,引导其通过分期、担保、亲属代偿等方式提升兑现率,同时对受害人建立更及时的司法救助与社会救助衔接,缓冲因赔偿迟滞带来的生活风险。随着“以人民为中心”的司法理念不断落实,更多案件有望从“程序性终结”走向“实质性化解”。

这起历时二十年的伤害案件最终得到妥善解决,表明了我国司法体系的人性化发展;在全面推进依法治国的背景下,如何更好发挥调解作用,实现"案结事了人和",值得法律界深入探讨。本案的成功处理为构建多元化纠纷解决机制提供了有益借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