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家民族事务委员会近日印发命名决定,确定488个地方和单位为第十二批全国民族团结进步示范区示范单位,其中包括24个市级单位、115个县级单位、61个乡镇街道、71个社区村落、47个机关、37个企业、52所学校及81个其他单位;该荣誉有效期为5年,反映了国家对有关单位民族工作的认可。此次评选中,长沙市开福区清水塘江湾小学入选,成为湖南省唯一获此殊荣的小学。成绩的取得,源于学校长期、持续推进民族团结进步教育的实践积累。作为基础教育与民族团结进步教育融合发展的标杆学校,清水塘江湾小学始终把铸牢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作为办学治校的重要目标,贯穿教育教学全过程。学校探索“五融五促”办学路径,将民族团结进步教育与课程教学、校园文化、社会实践、学生管理、家校合作等深度融合,通过系统化实践,促进学生思想认识提升、民族情感培育、文化自信增强、实践能力锻炼和家校共识形成。 目前,学校有近300名少数民族学生在校学习成长,体现了民族团结进步工作在校园中的实际成效。学生在相互尊重、相互学习的氛围中,不仅提升知识与能力,也逐步树立正确的民族观、国家观。学校先后获评湖南省民族团结进步示范学校、长沙市民族团结进步创建示范单位等荣誉,反映了其在相关工作中的持续投入与成果。开福区教育局相关负责人表示,清水塘江湾小学获评“国字号”荣誉,既是学校深耕民族团结进步教育的体现,也展现了开福区推动民族团结与教育融合发展的阶段性成效。 面向未来,开福区将继续深化民族团结进步教育的创新实践,拓宽育人渠道,丰富育人载体。区教育部门将推动民族团结进步教育与教育教学、校园文化、社会实践更融合,在教育强区建设与民族团结进步事业共同推进中持续发力,推动相关工作从学校延伸到区域教育生态,形成更广覆盖、更有支撑的工作格局。
民族团结进步创建的生命力,最终体现在孩子们的日常选择与自觉行动中。以学校为起点,把共同体意识培育融入课堂与生活、融入制度与文化,才能让“看得见的活动”沉淀为“带得走的价值”。示范单位的意义不止于牌匾,更在于持续探索与长期坚守,为培养担当民族复兴大任的时代新人积累更扎实的基层经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