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12月19日19时许,天色已暗,浙江丽水松阳县公安局象溪派出所接报案大厅来了七名小学生。
孩子们情绪激动,称要“报警”“评理”。
原来,几名学生放学后在附近玩耍时因琐事产生分歧,互不相让,争执升级。
在无法自行化解的情况下,有人提出到派出所让“警察叔叔评评理”,队伍随即前往求助。
原因:从表面看,这是儿童之间的日常摩擦,但其背后有多重因素交织。
其一,未成年人情绪管理与语言表达能力尚在发展阶段,容易在“谁对谁错”的判断中走向对立。
其二,部分家庭和学校对冲突解决的训练仍偏重“劝和”或“讲道理”,较少提供可操作的沟通方法和规则意识训练,导致孩子遇到矛盾时缺少有效工具。
其三,基层警务在群众日常生活中可感可及,孩子们把派出所视作“讲理的地方”,说明公共权威与法治符号在其认知中具有可信度,也反映出社会环境对法治理念的持续浸润。
影响:这起“小案”带来多层面的积极效应。
对孩子而言,敢于寻求规范渠道解决纠纷,意味着规则意识正在形成;在调解过程中学习倾听、表达与换位思考,有助于建立更成熟的社交能力与冲突处理方式。
对家庭与学校而言,该事件提示教育不应止于“别吵了”,更要教会孩子如何把“我不服”转化为“我怎么说、怎么听、怎么协商”。
对基层治理而言,派出所不仅承担治安管理职能,也在日常纠纷化解、风险前置中发挥“第一道防线”作用。
人民警察眼里无小事,正是通过对小矛盾的细致处置,减少积怨累积,降低后续升级风险,夯实社会稳定的基础。
对策:面对孩子们的求助,值班辅警将其请入调解室,逐一安置就座,强调“先不吵、一个一个说”,让每位“小当事人”讲清事实、说出感受、指出“哪里不公平”。
在此过程中,辅警既肯定孩子们主动求助、尊重规则的行为,也及时指出“争吵解决不了问题”,引导其用讲道理和包容来处理分歧。
通过半小时左右的耐心沟通,孩子们逐步冷静,开始尝试理解对方,最终握手言和,并承诺下次会“好好商量”。
这类做法体现出未成年人纠纷处置的要点:先稳情绪、再明事实、后讲规则,最后形成可执行的改进承诺,避免简单“各打五十大板”或“谁声音大听谁的”,让孩子在过程中获得真实的规则体验。
前景:随着法治教育深入推进,未成年人对公共服务机构的认知将更早建立、更加清晰。
派出所作为基层治理的重要节点,可进一步与学校、社区协同,通过警校共建、法治副校长、普法课堂、家长课堂等方式,将“如何沟通、如何协商、如何求助”纳入日常教育情境,形成可复制的冲突解决范式。
同时,应推动未成年人保护与心理健康教育深度结合,为孩子提供更丰富的情绪管理工具与表达渠道。
可以预见,类似的“小纠纷”若能在基层被及时、专业、温和地化解,不仅能减少矛盾外溢,也能让法治意识在一次次真实体验中落地生根。
七名小学生的"报警"虽是个案,却折射出法治中国建设的微观成效。
当未成年人在矛盾激化前主动寻求公权力介入,当基层民警将每起"小纠纷"都视为法治教育的契机,这种良性互动正在编织更加严密的社会治理网络。
事件启示我们:公民法治素养的培养既要靠制度设计,更需要无数基层工作者在点滴实践中播撒规则的种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