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记者从内蒙古自治区机关事务管理局了解到,"十四五"期间全区公共机构以落实"双碳"战略为核心目标,通过创新体制机制、深化示范创建、推进基础改造等多措并举,在节能降碳工作中取得显著成效,为自治区经济社会绿色转型注入了强劲动力。
从机制创新层面看,内蒙古公共机构积极探索市场化节能新路径。
自治区在各级机关事务管理部门推动下,启动了近零碳机关试点建设,通过创新运用合同能源管理等市场化机制,有效激发了机构的节能内生动力。
数据显示,2022年以来,全区公共机构合同能源管理项目总金额超过18亿元,覆盖公共机构超过1100个。
其中,累计建成分布式光伏装机容量超过55兆瓦,实现碳减排总量达23万吨。
这一成就充分说明,通过市场化手段推进节能降碳既可行又高效,为其他地区提供了有益借鉴。
从示范引领层面看,内蒙古建立了层级清晰、覆盖广泛的节能示范体系。
自治区共创建节约型机关5588家,建成节约型公共机构示范单位61家、绿色低碳公共机构8家、水效领跑者10家、能效领跑者6家。
区本级还建成节水型机关40家、节水型事业单位20家。
这些示范单位和领跑者单位充分发挥标杆作用,形成了"点面结合、梯次推进"的创建格局。
其中,自治区本级"全面提升节能管理综合质效、全方位打造低碳集中办公区"案例入选全国全社会节能实践十佳案例,并被清华大学继续教育学院列为第十二期远程培训项目,通过全国公共机构节能管理网络课堂进行推广,充分体现了内蒙古经验的先进性和推广价值。
从基础改造层面看,内蒙古着力实施党政机关节能降碳基础性工程。
"十四五"期间,自治区累计投入资金超过1800万元,对自治区本级党政机关进行了全面的基础性节水节能改造。
改造范围涵盖节能灯具超过9万套、节水器具近6000套,建设中水接引示范项目5个、光伏车棚项目1个。
这些改造工程虽然看似"小处着手",但效果显著。
据统计,改造后年节电能力达到336万度,年节水36万余吨,既降低了机关运行成本,也产生了可观的环境效益。
从工作成效看,内蒙古公共机构节能降碳工作已形成制度完善、机制健全、示范引领的良好局面。
创建数量之多、覆盖面之广、改造投入之大,充分体现了自治区推进绿色发展的坚定决心。
这些成就的取得,既是对"双碳"战略的具体落实,也是公共机构发挥示范引领作用的重要体现。
从一盏节能灯到兆瓦级光伏矩阵,内蒙古的实践印证了“涓流汇海”的绿色变革力量。
当机关单位的电表水表转慢时,全社会的可持续发展时钟正被拨快。
这场始于行政体系的节能革命,正在重塑草原儿女的生产生活方式,为北方生态屏障建设注入新动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