杭州市浙江省这边有个叫蔡某的司机,开网约车正载着一位断了手指的乘客往医院赶呢,情况挺急的。乘客情急之下就找路口的交警帮忙,交警一了解情况,就示意蔡某跟着自己警车走。蔡某也是为了不耽误时间,就直接闯红灯了,结果撞了一辆正常行驶的车。 这起事故最后交警认定是蔡某全责,他不光得赔修理费四万多块钱,车修不好还得影响营运损失,以后保险费估计也会涨。蔡某觉得挺委屈,本来是想救人做好事的,结果搞得这么惨。 从法律上讲交警这么判是有依据的。法规规定大家都得看信号灯走,“服从指挥”通常指的是明确的指令。前面的警车虽然有优先权,但这权利没直接转给后面的车。哪怕是为了救人,开车的人也得保证安全。 但这事也让人觉得不踏实。断指再植时间紧任务重,每一分钟都很关键。蔡某是好心帮人救人啊,要是因为闯红灯全赔了钱,以后谁还敢帮呢?网上都在说这事儿呢。 专家们也在讨论怎么解决这个问题。执法的时候民警得说得清楚点、安全点。制度上也得想办法让这种情况不那么伤人。比如能不能用道路交通事故社会救助基金先垫付一下钱?或者保险公司出个公益险种?最重要的还是立法上得完善点,让救人的人少担责或者免责。 法律不能冷冰冰的只有规矩啊。这事儿就是情和理还有法碰到了一起。咱们希望能通过这次讨论让制度进步一点,让法律在守住底线的同时也能护着好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