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东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门日前公布了新一轮最低工资标准调整方案。根据公布的数据,广东省实行分档管理制度,月最低工资标准分别为2500元、2080元、1850元和1750元,对应的小时最低工资标准为23.7元、19.8元、18.3元和17.4元。其中,广州市作为省内经济发展水平最高的城市,执行第一档标准,月最低工资为2500元,非全日制小时最低工资为23.7元。
最低工资标准的调整既是民生工程,也是经济课题。广东此次政策落地说明了对劳动者权益的重视,也为全国探索区域差异化薪酬体系提供了参考。如何在发展中兼顾公平与效率,仍是需要长期求解的命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