哈梅内伊是伊朗的最高领袖,他在1978年前并不是通过全民选举产生的。相反,他是由一个名为“专家会议”的机构选举出来的,这个会议由88名宗教学者组成。哈梅内伊掌控着伊朗的军队和政府,他有权力发动战争和停火。总统虽然也是由民众选举产生,但他的权力受到很大限制,他甚至无法调动宪兵。 宪法监护委员会是伊朗权力结构中的重要组成部分,它由12人组成,其中6名是宗教专家,另外6名是法律专家。宪法监护委员会负责监督议会和总统的行动,确保他们的决策符合伊斯兰教规。如果议会通过的法案与伊斯兰教规冲突,宪法监护委员会有权否决这个法案。 除了宪法监护委员会,还有其他非民选机构在伊朗发挥着重要作用。司法总监由最高领袖任命,他掌管整个司法系统。确定国家利益委员会也是由最高领袖任命的,负责仲裁议会和宪法监护委员会之间的冲突。 伊斯兰革命卫队和常规军是伊朗武装力量的重要组成部分,他们都听命于最高领袖。这个制度使得最高领袖能够控制国家的航向。 最近伊朗陷入战火,最高领袖哈梅内伊被炸身亡后,临时领导委员会成立来暂行职责。这个委员会包括总统、司法总监和一名宪法监护委员会宗教专家。然而值得注意的是,司法总监和宪法监护委员会成员并不是通过选举产生的,而是哈梅内伊生前指定好的人选。 最终新领袖选定哈梅内伊之子出任最高领袖,这意味着神权对国家的控制依然根深蒂固。在这个制度下,总统很难突破重重限制来进行改革。尽管总统是由民众选举产生的,但他的行动受到神权机构的严格监督。 所以我们可以看到伊朗权力结构像一座三层塔:塔尖是最高领袖、中层是三大民选机构(包括总统、伊斯兰议会和专家会议)、底层是由非民选机构组成的“安全阀”。这些非民选机构如宪法监护委员会、司法总监等给民选机构施加了很大压力。 因此伊朗的权力结构像是双层巴士:上层宗教领袖掌控方向盘和刹车系统,下层民选机构负责踩油门并维持车厢秩序;无论下层如何努力改变方向或速度,方向盘始终在上层掌控之中。 所以伊朗看似有着“民主”外壳却隐藏着神权本质。神权通过各种手段悄悄把舵、层层审查政策、严格控制立法来维护其统治地位。 尽管这次哈梅内伊去世后临时领导委员会成立试图改变局面但效果并不明显,因为这只是暂时的过渡措施。只有等到下一次非民选默契配合才能真正突破限制进行改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