这事儿要从2022年说起。付文迪和张竞予从山东高法那边转来了个案子,是关于临沂某热电公司的。当时,这家公司在园区埋热力管道,而孙某的自建厂房正好在施工路段边上。施工期间,孙某发现自家厂房的墙裂了。他觉得是热电公司在自家北侧挖了沟才导致墙体开裂,于是赶紧去相关部门反映,希望他们能停工并赔偿修复费用。热电公司后来虽然回填了混凝土,可双方怎么调解都谈不拢。 孙某把热电公司告到了河东法院。热电公司辩解说,施工地点离房子有几十米远,后面也没挖沟,不该赔。法院审理后觉得,要是行为人有过错害了别人,就得赔钱。根据孙某的要求,法院找机构对房子进行了评估。鉴定报告显示,房子北侧地面确实被挖过,再结合裂缝情况,判定是地基沉降导致的损坏。他们建议拆掉重建,算下来修复费用是327487.22元。 综合之前调解的记录和现场勘验来看,挖地回填的活儿确实是热电公司干的。所以孙某房子裂了和他们施工有因果关系。作为房主的孙某有权要求赔偿损失,法院最后判热电公司赔362487.22元。热电公司不服上诉了,二审还是维持原判。 法官说施工单位得规范点操作,提前看看工程会不会影响周边房子。要是邻居发现自家受损了,得赶紧找相关部门帮忙并留下证据。鉴定的时候多提供点房子原来的样子的照片视频,不然可能会有麻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