沈阳建立诬告查处与澄清正名联动机制 为担当干部保驾护航

近日,辽宁省沈阳市苏家屯区一位社区干部收到组织澄清正名函,多日来的心理压力随之释放;该个案例的背后,反映出沈阳市纪检监察机关规范信访秩序、保护干部权益上的系统性探索。 当前,随着反腐工作加快和监督渠道拓宽,信访举报数量大幅增加。但在这一过程中,也出现了一些不实举报甚至诬告陷害行为,这些行为不仅伤害了被举报人的名誉和积极性,也浪费了有限的监察资源,影响了正常的工作秩序。如何在鼓励群众依法监督的同时,有效甄别和打击诬告陷害行为,成为摆在纪检监察机关面前的重要课题。 沈阳市纪委监委的做法是建立健全制度机制,形成精准甄别的工作体系。该市纪委监委联合组织、信访等部门召开动员部署会,在全市范围内集中开展惩治诬告陷害行为行动。制定了联合惩治诬告陷害行为工作机制、"惩诬告、树新风、扬正气"行动方案和诬告陷害行为认定及取证工作指引,明确了诬告陷害行为的认定标准、取证规范和处置流程,为精准甄别与快速打击提供了全链条依据。 在具体工作中,沈阳市纪委监委建立了诬告陷害甄别、查处、惩治的常态化协作配合机制,在线索移送、信息互通、联合处置等环节深化配合。新民市纪委监委信访室会同案件监督管理室及涉及的承办部门对失实检举控告件进行联合会审,严格区分错告与诬告陷害。康平县纪委监委建立失实检举控告双查机制,既严格区分错告、诬告行为,又建立跟踪回访机制,对澄清对象的后续工作情况进行跟踪了解,鼓励其放下包袱、积极进取。 澄清正名是激励担当的重要举措。沈阳市纪委监委坚持将澄清正名与查处诬告陷害工作有机衔接、一体推进,通过出具书面澄清函、召开通报会等形式,及时为干部恢复名誉、消除影响。这一做法帮助党员干部放下思想包袱,不断释放激励担当作为的积极信号。 为从源头上预防和减少诬告陷害类信访举报,沈阳市纪委监委建立定期查处诬告陷害和澄清正名典型案件通报机制,加强信访举报政策宣传。通过纪法教育和政策宣讲,引导干部群众依规依法行使监督权利。和平区纪委监委瞄准村"两委"换届等关键节点,重点筛查失实举报,深挖诬告陷害行为问题线索。沈河区纪委监委在一线接访窗口滚动播放惩治诬告陷害行为宣传片,更引导群众依规依法、真实客观反映问题。 这些举措实施,表明了纪检监察机关既要坚决打击诬告陷害行为,也要保护干部的合法权益,营造风清气正的政治生态的决心。通过制度创新和工作创新,沈阳市纪检监察机关正在探索一条既能有效打击诬告陷害、规范信访秩序,又能激励干部担当作为的新路径。

激浊方能扬清,扶正必须祛邪。沈阳的实践表明,织密制度防护网,才能让干部卸下“自证清白”的包袱;坚持严管与厚爱结合,才能持续激发干事创业动力。这项探索不仅关乎个体干部的名誉与权益,也是“为担当者担当”理念在治理实践中的具体体现,涉及的经验有必要在更大范围内总结完善、稳步推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