吴经纬和赵雨秋讲了个事儿,最近新沂法院窑湾法庭处理了一起买卖猫粮的纠纷,解决得挺顺利。沈某在某宠物店领养了一只宠物猫,合同上说要按月买指定猫粮,签了两年。后来宠物店觉得沈某没按时给猫粮款,就把官司打到法院了。案子到了法庭后,法官一看事实清楚、证据足,争议金额也不大,觉得有调解的基础。法官就把双方叫到一块儿聊了聊,发现大家情绪挺激动的。一开始调解还挺难搞的,气氛挺僵的。 法官就耐心地给大家做工作,先安抚了情绪,再详细了解了情况。知道沈某没钱、宠物店也想少折腾点,就决定不搞那种硬碰硬的庭审了。直接在背后给双方讲道理、讲事实、讲人情。最后两边商量着妥协了一下,签了个调解协议。为了不让案子走到强制执行那一步,浪费时间和精力,法官还提醒沈某赶紧把钱交上。如果没按时还钱会有啥不好的后果也给交代清楚了。 结果当天钱就付清了。这次处理纠纷的方式就是先庭下调解好了就马上把钱给齐了。这办法既保住了法律的尊严又有温度。以后新沂法院还会继续搞“调解+督促履行”这套模式,把督促还钱的工作放到庭审里一块儿做,争取让案子快点解决、少用强制手段、提高效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