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躲猫猫”也能搞定继承,把公证和诉讼这两条路都走通就行

有人在“躲猫猫”也能搞定继承,把公证和诉讼这两条路都走通就行。先看公证的事儿,大家必须一块到公证处签字确认遗产清单。哪怕就缺一个人不来,公证处立马就办不成。 至于那些不肯露面的人,要么是对分钱比例不满意,要么是跑远了路费太贵,甚至是想独吞家产故意拖着。这时候得想办法破局。先让律师或者调解员再去邀请他来,留好书面记录。要是这招不管用,就给公证处申请“遗嘱继承公证”或者“放弃继承声明公证”,给打官司留下证据。最后实在不行,就把所有人都告到法院去,利用缺席判决制度一次性解决。 接着看公证全流程是怎么回事。取号之后先把基础材料给公证员审核,比如死亡证明、房产证这些。申请表要把名下所有财产都写全了,车、房、存款、股票、保险一个都不能漏。材料没问题就受理缴费,一般在15个工作日内能拿证。如果想要英文译本还得加钱。 要是选择诉讼这条路也挺管用。起诉状交上去法院会先调解,调解书跟判决书一样管用。被告不来也没事,法院照样能按缺席判。《民事诉讼法》第144条说得很明白:被告不来或者中途溜走的就可以缺席判。这个判决在全国都能强制执行,跟公证处的证效力是一样的。 比起公证来说,诉讼还有几个好处:执行力度大、一次性解决问题、以后就不会再因为反悔打官司。 实操的时候有几个细节要注意:提前把遗嘱、聊天记录这些证据固定下来;选个离家近的法院立案省路费;先去公证处办个放弃声明给缺席判决做铺垫;担心财产被转移就申请保全;别忘了诉讼时效只有2年超过20年法院就不受理了。 说到底继承不是搞和稀泥,而是要把人和财产都好好交接清楚。当有人耍赖不来时,先用公证把局面稳住,再去法院起诉就能提高效率、少花冤枉钱;只要把流程细节把握住,遗产就能早点落袋为安,亲情也不会被撕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