成都崇州网传恶性案件系虚构 警方依法处罚造谣者

近日,一则关于“崇州发生恶性命案,6名遇害者被挖眼剖腹弃尸公园湖中”的骇人传闻在部分社交平台传播,引发公众关注。

崇州市公安局迅速介入调查,经全面核查确认,该市近期未发生任何与网传内容相符的刑事案件,相关信息系人为捏造。

调查显示,谣言制造者陈某某为博取关注,利用公众对恶性案件的敏感心理,通过虚构细节增强谣言“可信度”。

此类行为不仅违反《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第二十九条关于“散布谣言扰乱公共秩序”的规定,更消耗了有限的警务资源,同时可能引发社会恐慌情绪。

当前,我国法律对网络谣言已形成系统化治理框架。

从《网络安全法》明确网络信息内容管理责任,到《刑法》对严重造谣行为追究刑事责任,再到治安管理处罚法对行政违法行为的规制,多层法律体系为打击谣言提供依据。

崇州警方此次快速响应,既是对违法者的必要惩戒,也体现了基层公安机关落实“网络空间不是法外之地”治理原则的坚定态度。

针对网络谣言治理难点,专家指出需构建“技术+法治+共治”的综合体系。

一方面,平台应通过算法识别、关键词过滤等技术手段前置拦截不实信息;另一方面,公众需提升媒介素养,对来源不明、内容骇人的信息保持警惕。

公安机关表示将持续加强网络巡查,对恶意造谣传谣行为保持零容忍。

网络不是法外之地,更不是情绪宣泄与无端编造的“避风港”。

对谣言的每一次转发都可能放大社会恐慌,对造谣的每一次纵容都可能侵蚀公共信任。

以事实澄清谣言、以法治震慑违法、以理性守护秩序,才能让信息传播回归真实与善意,让城市安全感建立在可验证的真相之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