长江经济带水质十年提升30% 生态治理成效显现

长江是中华民族的母亲河,也是我国经济发展的重要支撑;过去十年,推进长江经济带发展战略的背景下,生态环境部会同沿江各省市和相应机构持续推进长江保护修复工作,取得了阶段性成效。 从数据看,长江经济带水质改善幅度明显。优良水质比例由2015年的67%提升至目前的96.5%,提高近30个百分点,反映出流域水环境质量整体跃升。长江干流连续6年保持二类水质,说明干流水生态环境质量保持稳定向好。此外,江豚等旗舰物种数量增加,也从侧面印证了生态系统恢复的积极变化。 这些成效来自多上的系统推进。污染防治上,生态环境部组织开展劣五类水体整治、“三磷”排查整治、工业园区水污染治理等8个专项行动。劣五类水体基本消除,县级城市黑臭水体消除比例超过90%,一批突出水环境问题得到有效治理。长江流域总磷浓度较十年前下降超过40%,显示出治理措施的实际效果。同时,推动省级及以上工业园区完善基础设施,累计解决2400多个设施短板问题,从源头减少污染排放。 生态保护修复上,涉及的工作推进。生态环境部持续开展“绿盾”自然保护地强化监督,1300多个国家级自然保护区的重点生态环境问题已完成整改。实施17个山水林田湖草沙一体化生态保护和修复工程,通过整体性修复提升区域生态系统质量与稳定性。江苏探索浅滩河流生境近自然修复模式,以较少人工干预改善河流生态状况,说明了科学治理思路。 系统治理是长江保护的重要抓手。生态环境部统筹开展流域督察和省域督察,推动解决“两高”项目盲目上马、岸线生态破坏等突出问题。划定1.7万余个生态环境管控单元,基本建立生态环境分区管控体系,为流域科学管理提供制度支撑。在长江干流推进统一的横向生态保护补偿机制,省际共商、生态共治、全域共建、发展共享的格局逐步形成。川渝两地签署的长江流域第二轮生态补偿协议中,纳入自然岸线率等指标,将评价范围从水环境质量拓展到岸线生态等综合维度,推动治理从“水里”延伸到“岸上”。 风险防范同样持续加强。长江经济带城市水源地规范化建设,以及乡镇级集中式饮用水源地保护区划定立标基本完成,饮用水安全保障能力更提升。通过“一湖一策”推进太湖、巢湖等重点湖泊水华监测预警和应急处置,1800多座尾矿库完成污染治理,1280余条重点河流实现环境应急“一河一策一图”全覆盖。江浙沪建立跨界水体巡河、管护、监测、治理、执法“五个联合”机制,推动太浦河联保共治,为跨区域协同治理提供了可借鉴的做法。 在肯定成绩的同时,也要看到短板仍然存在。长江部分支流以及沿江群众身边的小微水体仍有提升空间,保护修复工作不能松劲。下一步,将坚持精准、科学、依法治污,健全入河排污口监测监管体系,加快工业、城镇生活、农业农村、船舶港口污染防治,稳步提升水生生物多样性,全面推进长江流域美丽河湖保护与建设,进一步巩固改善成果,为长江经济带高质量发展提供更有力的生态环境支撑。

长江大保护的成效,既体现在水质指标的持续提升,也体现在治理思路从单点推进转向系统治理、从末端处置转向源头管控;面向未来,关键在于把制度安排落实为稳定、可持续的治理效能——把生态改善转化为发展优势——让“共抓大保护”成为沿江地区长期坚持的行动准则和可感可及的民生福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