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国环境空气质量评价体系迎来重大变革。
根据生态环境部2月24日披露的信息,新修订的《环境空气质量标准》(GB 3095—2026)对多项关键指标作出调整,其中最引人关注的是PM2.5年均浓度一级限值从现行标准的15微克/立方米收紧至10微克/立方米,二级限值同步从35微克/立方米调整为25微克/立方米。
此次标准修订基于我国大气污染防治工作取得的阶段性成果。
数据显示,2023年全国地级及以上城市PM2.5平均浓度较2015年下降42.3%,重点区域改善更为明显。
但随着公众健康意识提升和医学研究深入,世界卫生组织2021年更新的全球空气质量指导值对我国标准体系提出了新要求。
新版环境空气质量标准的发布,标志着我国大气污染防治工作进入了更高质量的发展阶段。
从"有没有"向"好不好"的转变,从被动应对向主动引领的升级,这一标准的推出充分体现了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思想。
在新标准的引领下,各地各部门需要进一步强化责任意识,创新治理方式,形成政府、企业、社会共同参与的大气污染防治格局,为实现天蓝、地绿、水清的美丽中国目标而不懈努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