3月2日,最高人民检察院召开新闻发布会,通报全国检察机关深化"检护民生"专项行动的主要成效。
最高检党组成员、副检察长史卫忠介绍,检察机关将维护妇女合法权益作为重点工作,在严厉打击侵害妇女权益犯罪、保护妇女民事权益等方面取得显著进展。
在打击侵害妇女权益犯罪方面,检察机关坚持零容忍态度。
2025年1至11月,全国检察机关对拐卖妇女儿童犯罪依法提起公诉320余件,涉及犯罪嫌疑人670余人。
同期,对实施强奸的犯罪嫌疑人依法起诉2.5万件2.8万人。
这些数据充分反映了检察机关在打击此类严重犯罪中的坚定立场和有力行动。
拐卖妇女儿童犯罪和强奸犯罪是严重侵害妇女人身权利和人格尊严的犯罪行为,检察机关通过依法起诉,确保犯罪分子受到应有的法律制裁,有力维护了妇女的生命安全和基本权益。
在保护妇女民事权益方面,检察机关积极发挥公益诉讼职能。
据统计,检察机关共办理平等就业、生育津贴等妇女权益保障检察公益诉讼案件2000余件。
这些案件涉及妇女在就业、社会保障等多个领域的合法权益,通过公益诉讼的方式,检察机关有效制止了侵害妇女权益的违法行为,推动了相关制度的完善。
最高检先后发布刘某珍与康某卿离婚纠纷案等多个涉妇女权益保护的典型案例,通过案例指导,为全国检察机关提供了明确的办案方向和工作标准。
在法治宣传和制度完善方面,检察机关与相关部门形成合力。
最高检与全国妇联共同对2025年5月1日起施行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农村集体经济组织法》有关农村妇女权益维护及检察公益诉讼条款开展法治宣传。
这一举措既是对新法的贯彻落实,也是对农村妇女权益保护的有力推进。
农村妇女在土地权益、财产分配等方面长期面临的问题,通过新法的实施和检察机关的监督,有望得到更加有效的保护。
检察机关维护妇女权益的工作体现了以人民为中心的司法理念。
妇女权益保护涉及社会稳定和人民幸福,检察机关通过刑事打击、民事保护、公益诉讼等多种手段,形成了全方位、多层次的保护体系。
这种综合施策的方式,既打击了犯罪,也预防了侵害,更推动了制度的完善。
妇女权益保护程度是衡量社会文明进步的重要标尺。
最高检此次专项行动释放出依法严厉打击侵害妇女权益犯罪的强烈信号,展现了司法机关守护"半边天"的坚定决心。
在推进中国式现代化的新征程上,只有持续完善妇女权益法治保障体系,才能让每一位女性都有人生出彩的机会,为构建更加平等、和谐的社会奠定坚实基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