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十年婚姻走到分岔口,争议焦点集中到子女权益保障;原告年某与被告潘某于2011年登记结婚,育有两名未成年子女。自2018年以来,双方长期分居,沟通几乎中断。矛盾持续累积后,年某于2023年8月向朝阳县人民法院羊山法庭提起离婚诉讼。除是否解除婚姻关系外,两个孩子由谁抚养、如何探视、教育和生活费用如何分担,成为案件需要优先回应的核心问题。 原因——现实困难叠加情感裂痕,常规开庭方式难兼顾参与保障与审理效率。承办法官介绍,潘某患重症肌无力,言语表达和行动能力受限。若按常规程序到30公里外法庭参加诉讼,体力风险较高,交通、照护等成本也较大。加之长期分居导致双方缺少有效沟通渠道,情绪对立容易在庭审中升级。上述情况既带来程序参与保障的现实难题,也对“未成年人利益最大化”原则的落实提出更高要求。 影响——把法庭“搬到村里”,既方便当事人,也让法治教育走到群众身边。羊山法庭将庭审安排在西山村村委会,搭建简化但规范的审理场景,保障当事人平等陈述、举证和质证权利,并将调解贯穿全过程。庭审中,法官围绕抚养权、探视安排、费用分担等争议逐项释明,引导双方把关注点从“对抗输赢”转到“孩子稳定成长”。旁听村民也直观了解离婚案件“先行调解、依法裁判”的程序要求,对“子女不是附属品、抚养义务不能回避”等观念有了更清晰的认识。村干部表示,巡回审判有助于在基层及时化解矛盾,减少纠纷外溢和升级。 对策——依法调解与多方参与同步推进,力争案结事了、解纷更到位。根据民法典第一千零七十九条规定,人民法院审理离婚案件应当进行调解;感情确已破裂、调解无效的,应准予离婚。承办法官结合双方长期分居、沟通中断、和好可能性较低等情况,向当事人说明“感情确已破裂”的认定思路,同时强调父母对未成年子女的抚养、教育与保护义务不因婚姻关系变化而消失。庭后,法庭将择期宣判,并约定再次组织调解;当地村委会表示将适时邀请妇联代表、乡贤等参与,协助细化抚养与探视方案,降低后续执行阻力。针对被告身体状况,法庭也将视需要提供远程视频参与、材料提交指引等便利,确保程序不断档、权利有保障。 前景——从个案化解延伸到诉源治理,让法治力量更深入融入乡村治理。近年来,多地法院通过巡回审判、家事调查、联合调解等方式,推动家事纠纷从“事后裁判”向“前端预防与治理”延伸。本案在村委会公开审理并同步普法,既让群众近距离了解民法典、家庭教育促进法等有关制度,也为基层干部依法参与家庭矛盾调处提供了可借鉴的做法。受访法官表示,家事审判不仅要作出裁判,更要促沟通、稳预期,守护未成年人健康成长;下一步将继续完善便民诉讼服务,推动更多纠纷在村镇层面实现早发现、早介入、早化解。
在西山村的庭审现场,法律的严谨与司法的关怀同场呈现。这场特殊庭审的意义不止于案件本身:它让群众少跑腿、让矛盾就地化解,也让法治观念更贴近乡村生活。在基层治理现代化持续推进的过程中,这样的司法服务正逐步改善乡村法治生态,为社会和谐提供更稳定的支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