高价蛋白粉暴利链条被斩断 两企业因销售不合格产品被判赔449万元

一、问题:暴利销售劣质营养品,患者权益受损 近年来,蛋白质补充剂因其在术后康复、老年营养支持及运动健身等领域的特殊功效,市场需求持续扩大。

然而,这一细分市场的快速增长也滋生了以次充好、哄抬价格的违法行为。

最高人民检察院与中国消费者协会于今年3月15日联合发布的消费者权益保护公益诉讼典型案例中,一起涉及蛋白质补充剂的案件引发广泛关注。

案情显示,安徽某药业有限公司自2023年1月起,先后分六批生产乳清蛋白及小分子肽蛋白营养粉,产品类型标注为"运动营养食品(补充蛋白质类)"。

上述产品由西安某医药有限责任公司对外销售,主要面向医院住院患者,进价每盒仅18元,对外售价却高达650元,价差逾35倍。

两款产品共计售出2470盒,涉案销售获利约150万元。

经权威机构检测,涉案产品中蛋白质、维生素及微量元素等核心营养成分含量均远低于相关国家标准,依法认定为不符合食品安全标准的产品。

这意味着,患者在支付高额费用的同时,不仅未能获得应有的营养补充,其术后康复进程亦可能因此受到影响。

二、原因:低价进货掩盖质量缺陷,伪造文件规避监管 此案之所以能够形成完整的违法链条,在于生产与销售两端均存在明显的主观故意。

从生产端看,安徽某公司六个批次产品所用工艺与原料完全一致,但出厂检测报告单中仅涵盖维生素B1、B2等有限项目,既无蛋白质含量检测数据,亦无任何证明涉案产品蛋白质含量合格的文件。

这表明,生产方对产品质量不达标的状况并非不知情,而是有意规避核心指标的检测。

从销售端看,西安某公司向检察机关提供的一份载明"售价650元系厂家定价"的自主定价说明,经查系伪造文件,意图以此为高价销售行为开脱。

检察机关进一步委托相关市场监管部门调查原材料成本,查明涉案产品所用牛骨胶原蛋白每公斤65元、鱼胶原蛋白每公斤100元、浓缩乳清蛋白每公斤70元,原料成本极低。

与此同时,该公司自身采购的其他款蛋白粉进价最低为214元,网络平台同类产品批发价最低亦达56元每罐。

涉案产品18元的进价,远低于同类产品的市场批发价、销售价及成本价,已构成"以明显不合理的低价进货且无合理原因"的法定情形,依法应认定销售方对产品不符合安全标准存在"明知"。

三、影响:公共利益受损,市场秩序受扰 此案的危害不仅限于个体消费者层面。

涉案产品的主要销售对象为医院住院患者,这一群体本身处于身体虚弱、对营养补充依赖程度较高的特殊状态,对产品质量的辨别能力相对有限,维权意识和维权能力也相对薄弱。

以劣质产品冒充合格营养品向此类群体销售,既延误其康复进程,又造成不必要的经济损失,对社会公共利益的侵害尤为严重。

从市场层面看,此类行为扰乱了特殊膳食营养品市场的正常竞争秩序,对依法合规经营的企业形成不公平竞争,亦损害了消费者对整个行业的信任基础。

四、对策:检察公益诉讼全链条追责,司法判决彰显法律威慑 2024年3月,媒体对西安某公司高价销售蛋白粉一事进行曝光后,西安市新城区检察院随即立案调查,并于同年10月将案件移送西安市检察院。

西安市检察院受理后,赴安徽生产地调取行政执法卷宗,依法询问安徽某公司法定代表人,全面核实六批次产品的生产工艺、原料来源及检测情况,形成完整的证据链。

2025年3月,西安市检察院依法向西安市中级法院提起民事公益诉讼,请求判令两公司在国家级媒体公开赔礼道歉、发布召回和警示信息,并连带支付惩罚性赔偿金4496968元。

同年7月,西安市中级法院作出一审判决,全部支持检察机关诉讼请求。

两公司不服,提起上诉。

2026年2月,陕西省高级法院作出二审判决,驳回上诉,维持原判。

此案的司法处理充分体现了检察机关在食品安全领域公益诉讼中的主动作为,也展示了惩罚性赔偿制度在震慑违法行为、弥补公共利益损失方面的制度价值。

五、前景:强化全链条监管,筑牢食品安全防线 此案入选最高检与中消协联合发布的典型案例,具有重要的示范意义。

它表明,在食品安全领域,检察机关不仅可以通过刑事手段追究违法者责任,还可以运用民事公益诉讼工具,对生产者与销售者实施全链条连带追责,有效填补监管空白。

随着特殊膳食营养品市场规模持续扩大,相关监管部门有必要进一步完善产品准入标准,强化流通环节的抽检频次,并建立生产、流通、销售各环节的信息共享机制,从源头压缩违法空间。

营养补充品关乎“入口之安”,更牵连患者康复与群众获得感。

本案以“低价异常进货—明知推定—连带惩罚性赔偿”的裁判逻辑,释放出清晰信号:凡触碰食品安全底线、利用信息不对称牟取暴利者,必将付出沉重代价。

以法治利剑斩断不合规链条,才能让消费者买得明白、吃得放心,也为行业回归质量竞争、走向规范发展夯实基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