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月12日,四川省内江市威远县连界镇发生一起野生动物救助事件。当日,在民新水库与龙奉村交界处,村民陈某某钓鱼时发现一只行动困难的受伤鸟类,随即拨打报警电话求助。接警后,威远县公安局新场派出所民警辅警迅速赶赴现场开展救援。到达现场后,民警观察到该鸟羽毛为棕褐色与黑褐色相间,身体多处带血,左侧翅膀明显下垂,多次挣扎仍无法起飞,整体状态较为虚弱。结合日常野生动物保护培训和基层工作经验,民警初步判断其为受法律保护的野生动物。
此次救助事件既是基层野生动物保护工作的一次有效实践,也表明了公众参与与部门协同的现实成效。从村民及时报警到专业力量接力救治,展现了保护意识与工作机制的衔接。随着国家公园体系建设推进以及《野生动物保护法》修订实施,珍稀物种的发现、救助与栖息地保护将更有保障,人与自然和谐共生的目标也将更可持续地推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