春节档的《飞驰人生3》里藏着不少法律小知识。在电影中,张驰车队的老板给车队配上了旧涡轮,这招居然导致比赛失利,还让张驰成了网友的靶子。大家在网上随便骂街行吗?这可不行。法律上规定了,在《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里,人名誉权是受保护的。骂了人造成坏影响,被骂的人可以让对方赔钱道歉,严重的还得赔精神损失费。再加上《治安管理处罚法》,要是在网上公然侮辱或者捏造事实诽谤人,可能要被关几天或者罚钱。要是情节特别严重,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还可能被判侮辱罪或者诽谤罪,最高能蹲三年监狱。所以大家别瞎胡闹,越过法律界限就得负法律责任。 电影里还有个情节让人哭笑不得。为了赚赞助费,百强总和张驰商量让他故意输掉比赛,结果还没来得及换上赞助商的公子李伦和签约车手迟海生,事情就败露了。最逗的是中速体育偷用了张驰车队的训练数据去优化AI系统。他们这么做合法吗?这就不太地道了。要是他们未经许可盗用别人的训练数据开发AI系统,可能侵犯了商业秘密或者数据权益。比如那种没公开的技术信息或者经营信息,只要有商业价值又保密得当,就成了《反不正当竞争法》里说的“商业秘密”。没有许可证乱用这些东西涉嫌违法。即使不构成商业秘密,《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也说了数据权益是受保护的。《中华人民共和国数据安全法》里也明确禁止别人用不正当手段抢数据利益。张驰车队完全可以通过打官司来保护自己的权利。 再说说叶经理这事儿。他当时加了张驰的车队,还自掏腰包支持车队运作。电影里他俩没签白纸黑字的合同呢。这样的口头协议有效吗?当然有效。叶经理既是员工又是合伙人。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四百六十九条,合同可以口头或者别的形式签成。虽然电影里的口头协议是合法有效的,但在现实中如果没有证据证明就很麻烦了。所以大家还是尽量把事情写下来签个书面合同更保险。 最后这一段特别刺激。中速体育故意弄坏赛车搞事故。厉小海脚都受了伤,林臻东眼睛也被撞了。张驰刚开出去半米车就趴窝了。其他车手也没能跑完比赛。中速体育的负责人百强和工程师安部长得付多大的责任呢?这可能构成故意伤害罪了。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百三十四条规定,他们明知道给赛车用旧涡轮会出故障伤人还干这种事属于明知故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