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棚户区改造事关民生福祉、城市更新与公共资金安全,征收补偿更直接关系群众切身利益。
然而,个别掌握关键审批与执行权的人员却将政策工具异化为牟利渠道。
披露案件显示,某国企负责人兼任董事长、总经理,在承担拆迁事项决策、任务分配、补偿审核与资金发放等职责过程中,把公共权力变成“私家钥匙”:一方面通过“夹带私房”将自有房产纳入摸底登记并提前拆除发放补偿;另一方面与征迁人员及他人合伙购置院落,通过安排人员将不在公告范围内的房屋按棚改政策实施拆迁,最终分得补偿款;同时对外收受现金,为特定征迁企业提供业务倾斜。
此类行为突破政策边界、破坏程序正义,性质恶劣、危害深远。
(原因) 梳理案件脉络,问题背后既有个人贪欲膨胀,也有制度执行的薄弱环节。
其一,权力过度集中。
涉案人员集决策、审核、资金拨付与任务分派于一身,形成“一个人说了算”的链条,给权力寻租留下空间。
其二,程序约束失灵。
按规范,征收应在政府依法作出决定并发布公告后实施,补偿应在公开透明、可核验的基础上发放,但案件中出现“未等公告便拆迁并发放补偿”等违规操作,反映出流程监管与责任追溯不到位。
其三,利益勾连滋生。
征迁小组负责人、企业承揽方与掌权者之间形成互相“投喂”的利益结构:有人负责“操作落地”,有人负责“打通关节”,有人提供资金与分赃安排,导致违法成本被共同分摊、风险被相互掩盖。
其四,信息不对称突出。
拆迁范围、摸底登记、面积核算、补偿标准等专业环节外界难以实时核验,若缺少第三方评估与公开公示,容易被“虚增面积”“人为纳入范围”等手段钻空子。
(影响) 从社会层面看,此类案件直接侵蚀群众对棚改政策的信任。
棚改本意是改善居住条件、提升公共服务供给,但“以拆谋私”会让群众产生被不公对待的感受,甚至引发对征收补偿标准与程序公正性的质疑。
从治理层面看,公共资金被套取、项目成本被抬高,将挤占真正用于民生改善的资源,损害财政资金使用效益。
从市场秩序看,收受好处费、为特定企业提供业务便利,会造成征迁市场“劣币驱逐良币”,让守规企业在竞争中处于不利地位,进一步诱发行业性不正之风。
(对策) 防止棚改征收领域出现“权力变现”,关键在于把权力关进制度笼子里,把每一个关键节点置于可核验、可追踪的监督之下。
一是优化权力配置,实行“决策—审核—执行—拨付”分离,严格落实集体决策和回避制度,重要事项上会集体研究并形成可追溯纪要,防止“一支笔”“一张嘴”决定补偿。
二是强化程序刚性,严格执行“先公告、后征收、再补偿”法定流程,对提前拆除、先发后补等行为建立“一票否决”和责任倒查机制,确保程序不被随意变通。
三是提升信息公开与数据化监管水平,拆迁范围、摸底清单、面积核算依据、补偿结果等实行分层公示,推动房屋权属、测绘、资金拨付全流程留痕,形成可审计的数据链条。
四是加强第三方评估与交叉复核,引入独立测绘、评估机构并建立抽查复核机制,对面积异常、补偿异常、范围调整等高风险点设定预警规则,做到“异常必核、核查必究”。
五是从严整治“围猎”与“被围猎”,对行贿、串通操作、提供虚假材料等行为依法从严惩处,形成对利益链条的系统性震慑。
(前景) 随着反腐败斗争持续深入和国企监管体系不断完善,棚改征收领域的制度漏洞将进一步被堵塞。
下一阶段,应把案件暴露的“关键少数”权力集中、项目资金监管薄弱、征迁市场不规范等问题,转化为制度建设和治理能力提升的抓手:既要以案促改、以案促治,也要把民生工程的公开透明做得更细更实,让政策善意不被“暗箱操作”消解,让资金真正用于改善居民生活、提升城市品质。
权力失去监督必然导致腐败,公权私用终将受到法律严惩。
吴某案警示我们,任何人都不能将公共权力视为谋取私利的工具。
只有坚持依法治企、从严治党,建立健全权力运行制约和监督体系,才能确保国有资产安全,维护人民群众根本利益,推动国有企业健康发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