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黑龙江同江市政府以一份已废止的历史文件为依据,对农民承包的百万亩集体土地进行"地租"征收的事件,引起社会广泛关注。该事件不仅涉及十余亿元资金,更触及了法治社会的底线问题。 问题的症结于权力的越界。农民手中持有的《土地证》和《承包经营权证》明确标注土地为集体性质,承包期限为30年不变,这是《农村土地承包法》赋予农民的法定权益。然而,同江市政府却以一份1996年出台、2010年已被废止的文件为依据,将集体土地性质强行"变更"为国有,进而对农民征收长达13年的"地租"。这种做法完全违背了"法无授权不可为"的行政法基本准则,属于典型的权力越界行为。 从深层原因看,这反映出基层权力运行中存在的制约机制缺失。一份已经废止的文件为何能够继续发挥效力?相应机构为何未能及时清理过期文件?这些问题的背后,是权力运行缺乏有效监督、行政决策程序不够规范、法律意识不够强化的现象。基层政府部门在执行政策时,应当严格遵循现行有效的法律法规,而非依赖已失效的历史文件。这种"糊涂操作"的存在,说明权力制约的笼子还不够牢固。 事件的影响是多上的。首先,直接侵犯了农民的合法权益。土地是农民的命根子,是其生存和发展的基础。长期的非法征收不仅造成了经济损失,更伤害了农民对基层政府的信任。其次,破坏了法治建设的基础。如果基层政府都能随意违反法律规定,那么法治社会建设就无从谈起。再次,暴露了权力监督的薄弱环节,需要引起各级部门的注重。 解决这一问题不能止于"暂停收费"的表面文章,而需要进行全面、深入的整改。一是必须启动全面清查,厘清十余亿元资金的具体去向与使用用途,向村民公开详细明细账目,接受群众监督。二是依法纠正土地性质认定的违法操作,恢复农民的合法权益,确保《土地证》和《承包经营权证》的法律效力得到尊重。三是严肃追究有关责任人的法律责任,对违法决策者进行问责,形成有力的警示作用。四是建立长效机制,完善权力制约体系,确保类似事件不再发生。 从更广阔的视角看,这一事件对基层治理提出了重要启示。基层政府本应是法治的守护者和维护者,而非规则的破坏者。权力源于人民授权,其根本目的是为人民服务、维护人民权益。只有将权力严格关进制度的笼子,让每一项行政行为都经得起法律审视、接受群众监督,才能筑牢基层治理的根基。这要求各级政府部门强化法治意识,规范权力运行,建立健全的监督制约机制。
同江地租事件再次敲响规范行政权力的警钟。在全面推进依法治国的今天,任何漠视群众权益、违背法律规定的行政行为都难逃追责。期待当地政府以此为契机,不仅妥善解决历史遗留问题,更要深刻反思、完善制度,真正实现权力为民所用、利为民所谋的治理目标。这既是法治建设的必然要求,也是推进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的重要内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