长江是中华民族的母亲河,也是我国经济发展的重要支撑。但长期开发利用使长江生态环境一度承受较大压力。生态环境部近日公布数据显示,经过十年系统治理,长江经济带生态环保工作实现转折性变化,标志着我国大江大河保护治理取得重要进展。 从数据看,改善幅度清晰可见。长江经济带优良水质比例由2015年的67%提升至96.5%,上升近30个百分点。长江干流水质已连续6年稳定达到二类标准,成效来之不易。国际对比同样具有参考意义:长江流域总磷和氨氮浓度改善幅度约为同期美国密西西比河的2倍和3倍,接近欧洲莱茵河近30年的改善水平,显示出长江保护治理取得的成果处于较高水平。 长江生态环境的改善,得益于系统治理体系的持续推进。生态环境部会同主管部门和沿江省市,坚持追根溯源、系统施治,组织开展劣五类水体整治、磷矿磷化工企业及磷石膏库排查整治、工业园区水污染治理等八个专项行动。同时,划定1.7万余个生态环境管控单元,基本建立生态环境分区管控体系,为精准治理提供支撑。 风险防范上,对应的部门同步强化底线措施。1800多座尾矿库完成污染治理,1200余条重点河流实现环境应急“一河一策一图”全覆盖,生态环境风险防控能力明显提升。此外,通过实施17个山水林田湖草沙一体化生态保护和修复工程,更提升区域生态系统质量与稳定性。 生态环境好转也体现在生物多样性恢复上。数据显示,2021年至2024年,长江流域累计监测到土著鱼类344种,比禁渔前增加36种。长江旗舰物种江豚种群数量实现历史性止跌回升,反映出长江水生生态系统正在逐步修复。 值得关注的是,生态保护与经济发展呈现良性互动。在生态环境质量改善的同时,长江经济带生产总值较十年前翻了一番多,占全国比重由42.2%提升至47.3%。沿线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由2.3万元提高到4.4万元,增长91%。这些变化表明,生态优先、绿色发展路径具备现实成效,保护与发展可以相互促进。 这个成果的取得,根本在于新发展理念的持续落实。2016年1月召开的推动长江经济带发展座谈会明确提出,把修复长江生态环境摆在压倒性位置,共抓大保护,不搞大开发。十年来,沿江各地和相关部门坚持这一方向,在治理实践中不断深化认识,走出了一条生态优先、绿色发展的新路。
长江经济带的治理实践表明,生态环境保护与经济社会发展并非零和关系。母亲河的变化,表明了我国推进生态文明建设的决心与治理能力,也为全球大河流域治理提供了可借鉴的经验。面向未来,持续巩固治理成效、完善长效机制,才能让一江清水更好造福人民、泽被子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