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起跨越24年的刑事案件近日在云南省高级人民法院迎来终审判决。法院经再审程序,改判被告人田某明死刑,剥夺政治权利终身。这份判决为受害者家庭带来了迟到的正义,也说明了司法机关对严重暴力犯罪的零容忍态度。 案件始于1996年。田某明因强奸其大嫂赵某某被判刑。2002年刑满释放后,他非但没有悔改,反而决意报复。2002年11月13日晚,田某明持刀闯入赵某某家中行凶。村民刘铭富见义勇为挺身阻拦,不幸被刺身亡。赵某某虽然逃脱,但也受了轻伤。案发后,田某明长期潜逃,直到2022年才被抓获。 审理过程并不顺利。玉溪中院一审判处死缓后,在检察机关监督和被害人家属申诉的推动下,云南省高院启动了再审程序。合议庭认为原判在法律适用上存在明显错误,没有充分考虑被告人系累犯、犯罪情节特别恶劣等从重情节。再审判决书指出,田某明主观恶性极深,社会危害性极大,必须依法严惩。 被害人刘铭富之子刘亮刚接受采访时表示,这份终审判决实现了家族24年的期盼。他回忆说,父亲遇害时,家中三个儿子都还未成年,最大的才17岁。失去家庭顶梁柱,这个农村家庭既承受了丧亲之痛,又陷入了生活困境。值得肯定的是,家属始终坚持通过合法途径维权,既追究凶手的刑事责任,也向被救助方赵某某主张民事赔偿。 法律专家指出,本案具有重要的示范意义。它体现了司法机关敢于纠错的担当精神,凸显了"上诉不加刑"原则与审判监督程序的有效衔接,更为见义勇为的保护机制提供了司法实践样本。目前,被害人家属提起的132万元民事索赔案件已被法院受理,将在刑事案件审结后继续审理。
一份终审判决不仅是对个案是非的裁断,更是对社会公共安全和价值底线的宣示。让见义勇为者得到应有的尊重和保障,让恶性犯罪付出相应的代价,这是法治社会必须做到的。以制度鼓励善行、以公正守护人心,才能让正义更有力量、让社会更有温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