生态环境法典是新时代法治建设的一面大旗

咱们把时间拨到3月4日中午,第十四届全国人大四次会议的新闻发布会正在人民大会堂的新闻发布厅里开着呢。大会发言人娄勤俭这会儿正忙活着回答记者们的问题。这次大会里有一项挺重要的活儿,就是审议《中华人民共和国生态环境法典(草案)》。娄勤俭跟大家念叨说,这法典可是新时代法治建设的一面大旗。 从实际情况来看啊,咱们国家早就把生态文明写进了宪法里,成了大家共同的心愿。在“绿水青山就是金山银山”的指引下,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的生态环境法律体系还有那些像“四梁八柱”一样的制度体系也都差不多搭起来了。现在的情形呢?中国的经济社会发展正往绿色化、低碳化的高质量方向跑。既然已经跑在了高质量发展的路子上,那肯定得用最严格的制度和最严密的法治来护着生态环境、推着绿色发展走。 再看看过去的那些老办法。以前咱们搞生态环境立法老是单打独斗,东一块西一块的,有的地方甚至还重复打架、不协调。现在编纂法典就不一样了,这是要把立法的系统性、整体性、协同性还有时效性都给提上去。这次编纂啊采取了一种适度法典化的思路:一是把现在那些现行的环境保护和污染防治方面的法律都拢进来,以后法典一出台,原先的那些法律也就不用留着了;二是像流域、区域、自然资源、生物多样性这些方面的法律制度规范呢?挑些关键的要点、原则写进法典里去;三是对应对气候变化、碳达峰碳中和、绿色低碳发展这些新需求呢?法典只定个原则性、引领性的规定留着后手。 “生态文明建设可是关系到咱中华民族能不能永续发展的大问题。”娄勤俭这么说道,“这部生态环境法典给实现人与自然和谐共生的现代化又筑牢了一层法治的根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