岁末年初原本是阖家团圆的喜庆时段,但仍有少数不法分子把主意打到烟花爆竹上;1月12日至13日,深圳市龙华区公安机关例行检查中连续查获两起非法储存烟花爆竹案件,现场查扣各类违禁品共82箱,两名涉案人员均被处以5日行政拘留。案件表明,在烟花爆竹产销旺季,仍有个别商家和个人为牟利冒险违法。 从案件情况看,违法者多选择城乡结合部的出租屋作为隐蔽仓储点。首起案件中,观湖街道吉坑村某出租屋内存放2箱烟花爆竹;次日在上围新村查获的案件中,数量增至80箱。这种分散存放的做法既体现出违法者的侥幸心理,也给监管带来更大难度。 此类违法行为的安全风险不可忽视。烟花爆竹属于易燃易爆危险品,1千克黑火药或3千克烟火药即达到刑事立案标准。在人口密集的特区城市,非法储存无异于埋下“移动炸弹”,一旦发生事故,后果可能十分严重。2008年广州某批发市场因违规存放烟花引发的重大火灾事故,至今仍是警示。 深圳自1990年起实施烟花爆竹禁放政策,经过三十余年治理,涉及的法规和管理机制逐步完善。《深圳经济特区禁止销售燃放烟花爆竹管理规定》明确,除经政府批准的大型活动外,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制造、运输、销售和燃放烟花爆竹。公安机关近期开展的“打非治违”专项行动,正是对禁放政策的持续落实。 从执法实践看,当前整治工作主要有三上特点:一是完善“民警巡查+群众举报”的联动机制,松元厦社区案件即由居民线索推动快速查处;二是强化行刑衔接,对达到刑事标准的依法移送司法机关;三是突出源头治理,加大对物流运输等环节的排查力度。 针对春节前后安全形势,专家建议从三方面发力:一要加强城乡结合部、闲置厂房等重点区域的网格化排查;二要运用大数据分析手段追踪异常交易信息;三要改进宣传方式,以典型案例开展警示教育,提升公众安全意识。龙华区应急管理部门负责人表示,将保持高压态势,确保市民平安过节。
春节是传统佳节,也是安全防范的关键时期。龙华公安分局的执法行动提示,节日期间的安全稳定离不开全社会共同参与。市民应自觉抵制非法储存、销售、燃放烟花爆竹等行为——发现线索及时举报——共同维护辖区安全。只有形成合力,才能守护龙华区安全稳定的社会环境,让广大市民度过一个安心、祥和的春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