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4年,成都的黄女士为了祛痘,花了将近一万元。商家在合同里白纸黑字写着,保证能把脸上的痘痘祛除96%以上,达不到就把钱退回来。结果做完服务后,她发现脸上的痘痘只是稍微好了一点,痘印也还是很明显,根本没达到96%的标准。黄女士找商家退款,对方却一口咬定服务有效果,不肯退钱。黄女士一气之下把美容院告上了法庭。2025年11月,四川省彭州市人民法院审理了这个案子,觉得美容院既然签了合同就要讲诚信。他们认为商家的承诺太具体了,像“祛痘率达96%以上”这种量化指标,必须得兑现。虽然每个人对效果的感受不一样,但这不能成为商家不负责的理由。再说,美容院也拿不出证据证明是黄女士自己没护理好才导致效果不好。法官最后判决解除双方的协议,让美容院把黄女士花的9800元全部退还给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