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北石家庄市中级人民法院有过一起案子,涉及一名司机赵某。赵某在200元罚单的事情上和交警杠上了。3月8日,检察机关派出人员去现场查看情况,发现摄像头安装在下坡弯道,司机视线不好。虽然路况确实复杂,坡陡弯急,属于重丘区,但按照生效判决的规定,同一路段司机尚某73km/h时仍被罚款200元记6分。这种一刀切的限速办法让检察院觉得不妥当。他们于3月17日组织公开听证,把人大代表、律师和交警、设计方都叫到了一起。听证会上,设计方提到当年验收标准就是按60km/h来的,改造需要巨额资金。检察院建议必须根据实际运行速度调整限速值,不能让法律条文空转。听证员也认为安全得和效率并重。公安交管部门当场表示愿意和解并撤回申请。到了4月10日,鹿泉区检察院正式发出建议:马上撤销同类罚单、重新论证限速值、定期评估运行速度。公安机关照办了:已经撤销了尚某等6200多条罚单;石太段改造工程开始了,设计时速打算提高到80km/h;施工期间临时调整标志保障畅通。这事儿从200元罚单开始到限速值拟提至80km/h结束,告诉我们再科学的规定也要经得起检验。执法者只有把公共利益放在首位,“安全”和“效率”才能真正兼得。原来的案子里赵某因为75km/h被罚记6分;是因为公安部的指导意见说如果限速低于60且没超50%就该警告;石家庄市鹿泉区法院一审支持了交警;河北省高院二审却把处罚给撤销了;后来交警不服还申请了再审监督;经过检察机关勘查发现摄像头位置有问题;听证会上大家都在讨论怎么限速才科学;最终检察院的建议让交管部门做出了整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