随着国家对外开放的步子越迈越大,跨国做生意的事儿越来越多,法院在处理这些涉外纠纷上也面临不小的挑战。浙江省象山县人民法院最近就办了这么一件漂亮的案子,把标的额高达2300万元的涉外股权纠纷给了结了。这笔钱虽然是归中国公民韩某所有,但他把这笔钱给了他的一位外籍朋友张某,这事儿得从头说起。 韩某跟张某是在做跨境股权回购的时候闹了点矛盾,后来闹到了中国国际经济贸易仲裁委员会那儿去裁决。裁决结果出来了,张某得给韩某2000多万本金加上利息。可裁决书生效之后,张某根本不理这茬,人早就跑到国外去了,沟通起来麻烦得很,案子一下子就卡在那儿了。 执行的时候,法院遇到了三个大麻烦:第一个是被执行人在国外,时间和空间上都隔着一层;第二个是对方对咱们国内的司法程序不熟,总是拿“还在商量”当借口拖拖拉拉;第三个是光靠打电话发邮件也没用,得在法律允许的范围内想新招。 为啥执行这么难?主要是因为大家对法律的认识不一样。有些老外不知道咱们的仲裁裁决跟法院判决有多大威力,总想着用商业上的老路子去谈。再加上以前的老办法在跨国用起来查财产、控制资金都很费劲,实在让人头疼。 象山法院的执行团队专门研究了被执行人的特点,发现他经常跑来跑去又特别看重信誉,所以制定了一套既硬气又温柔的办法。一方面依法把他的出入境给限制了、银行账户也给冻结了;另一方面又跟他好好解释仲裁的法律效力,给他留了足够还钱的时间。法院没有搞那种“一刀切”的做法,看到他有还钱的意思了,就先把部分限制解除了、把还钱的条件给他定下来。 最后在这种刚柔并济的做法下,张某把2300万元全额付清了。这次解决问题不光是钱到手了,还说明咱们的法律既有效率又有温度。今后司法机关要想提升跨境执行的能力,得靠加强国际合作、用好信息化手段、推行善意文明执行这几条路子。 随着“一带一路”搞得越来越好,以后涉及外国的法律服务肯定会越来越多。司法机关只要办事公正又高效,就能保护好大家的权益,也能给做买卖提供一个稳定的环境。这起案子就很好地展示了咱们司法体系面对复杂情况的适应能力和创新精神。它告诉世界:中国司法机关既强硬又包容;既保护中国人的权利,也保护外国朋友的权利。在全球治理这块儿,这样的实践一定会给跨境合作增加更多的确定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