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起看似普通的房屋买卖合同纠纷,因过户手续长期搁置而演变成困扰当事人三年的"心头病"。
2022年7月,赵某夫妇与白某签订购房合同并付清全款后,卖方却迟迟不配合办理产权过户,仅退还10万元押金了事。
这种"付了钱拿不到证"的困境,在当前二手房交易中并非个案。
深入调查显示,此类纠纷多发于熟人交易或产权存在历史遗留问题的房产交易中。
本案的特殊性在于,涉事房屋系买方家庭唯一住房,过户受阻直接影响基本居住权益。
承办法官刘蔚分析认为,卖方长期拒不履约既存在法律认知不足的因素,也可能涉及资金周转等现实困难,简单判决可能导致"案结事未了"。
面对调解初期双方剑拔弩张的局面,法院创新采用"三步工作法":首先通过单独沟通消除对立情绪,运用《民法典》相关规定厘清法律责任;其次针对卖方开展"靶向普法",明确告知拒不履行可能面临的法律后果;最后协调不动产登记部门建立绿色通道。
这种"法律教育+心理疏导+行政协调"的复合型调解模式,为同类案件处理提供了新思路。
案件的成功调解产生了多重积极影响。
对当事人而言,不仅解决了产权归属问题,更修复了破裂的社会关系;对司法实践来说,彰显了"调解优先、调判结合"的工作原则;对社会治理而言,体现了司法机关在防范化解民生领域风险中的主动作为。
值得注意的是,法官全程跟进直至产权证发放的"闭环式"服务,有效避免了调解协议沦为"法律白条"。
业内专家指出,随着城镇化进程加快,类似房产纠纷呈现增长趋势。
该案的示范意义在于:一是证明多元解纷机制在基层治理中的有效性;二是为优化营商环境提供了司法保障样本。
下一步,法院系统可考虑建立房产纠纷专项调解机制,将成功经验转化为常态化工作规范。
一纸合同承载的是群众对“住有所居、居有所安”的朴素期待。
把矛盾化解到当事人心里、把权益落实到产权证上,既考验司法的专业能力,也检验为民情怀与治理智慧。
以实质解纷回应民生关切,让“案结事了人和”成为更多纠纷的落点,才能更好筑牢社会信任的法治底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