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基层司法实践中,民间借贷、合同履行等领域的纠纷,部分当事人因民事追偿周期长、执行效果难以预测,转而以诈骗、合同诈骗等罪名提出刑事控告,期待通过立案、强制措施、财产查控等手段推动"还款"。这种把民事争议包装为刑事案件、用刑事程序替代民事程序的现象,既增加了刑民交叉案件的处理难度,也给企业正常经营和市场交易安全带来不确定性。 原因—— 一是程序路径的"成本收益差"客观存在。民事诉讼强调"谁主张谁举证",权利救济需要经历立案、审理、判决、执行等环节;在部分地区,执行环节仍面临财产线索难、查控难、变现难等问题。经济压力下的当事人更容易选择威慑力更强、推动更明显的刑事路径。 二是关键要件把握难导致边界模糊。民事欺诈与刑事诈骗的区分,核心在于行为人是否具有刑法意义上的"非法占有目的"。该主观要素难以直接证明,实践中若仅以"未履行债务""资金链断裂"等结果倒推主观目的,容易出现定性偏差。 三是市场经营风险与不诚信行为交织。企业经营受周期波动、市场变化、上下游违约等因素影响,交易过程中可能既存在夸大陈述、信息披露不足等瑕疵,也存在真实的资金投入与经营活动。若缺乏对资金流向、交易背景、履约能力变化等穿透核查,容易将风险损失误读为犯罪获利。 四是个别环节监督不足带来"入口"偏差。刑事立案作为程序入口,一旦启动,对应的措施可能对被控告人造成较大影响。若初查不充分、事实不清即进入刑事程序,后续纠偏成本上升,社会效果也容易受损。 影响—— 从法治层面看,刑法具有谦抑性,刑事手段应当用于打击严重侵害法益的行为。以追债为目的不当启动刑事程序,可能导致刑事司法权被工具化,偏离惩治犯罪的本旨。 从经济层面看,企业和经营者对"交易失败是否会被刑事化"产生顾虑,可能抬高市场交易成本,抑制正常融资与合同合作意愿,影响市场预期稳定。 从社会治理层面看,若"以刑促债"成为惯性做法,可能诱发更多"报案竞赛",挤占侦查、起诉、审判资源,影响对真正经济犯罪的打击效率,也不利于司法公信力的持续积累。 对策—— 多位法律界人士建议,治理关键在于把住"入口"、做实审查、强化监督、完善衔接,形成从立案到审判再到救济的全链条防范纠偏机制。 其一,突出"非法占有目的"实质审查,避免结果推定。对涉借贷、合同纠纷报案,应将资金去向、交易对价、经营活动真实性、担保与还款安排、事后处置态度、履约能力及其变化等纳入综合判断。对资金确实投入生产经营、因市场风险等不可归责因素导致亏损难以履约的,即便存在一定不实陈述,也应优先纳入民事调整范畴,通过民事责任、信用惩戒等方式处理,防止简单刑事化。 其二,强化立案环节的实质性初查与把关。对于明显具有民事争议属性、双方权利义务关系清晰且可通过民事途径救济的,应慎重启动刑事程序。对以追偿为主要目的、事实依据薄弱、证据指向主要为合同履行争议的控告,应完善受理审查和告知机制,引导当事人回归民事渠道。 其三,发挥检察监督作用,做实侦查监督与协作配合。对涉市场经营类案件立案与侦查措施适用,加强实时监督、动态评估;对不当立案、超范围查扣冻等问题及时提出纠正意见,依法开展撤案监督或不起诉审查,防止程序"越走越深"后难以回头。 其四,完善刑民衔接与权利救济配套。对确属民事纠纷的,引导当事人通过诉讼、仲裁、调解等方式解决,并推动执行联动、财产查控协作、信用惩戒等机制更有效落地,减少当事人转向刑事程序的冲动。对涉嫌犯罪但与民事纠纷交织的案件,可探索更清晰的证据指引和审查要点,提升同类案件尺度一致性。 其五,强调比例原则与善意保护,降低对正常经营的冲击。对企业经营活动中出现的合同纠纷、资金周转困难等,应注重区分"经营失败"与"蓄意骗取",审慎适用限制人身自由等强制措施,依法规范财产查封扣押冻结范围与期限,避免对企业现金流和生产经营造成不必要影响。 前景—— 随着相关部署持续推进,防止和纠正以行政、刑事手段干预经济纠纷的制度导向更加明确。业内人士认为,下一步应在统一裁判尺度、细化审查标准、强化流程监督和提升民事执行能力各上协同发力,让"该民事的回归民事、该刑事的依法严惩"成为稳定预期的明确规则。通过更透明、更可预期的司法供给,推动形成尊重契约、鼓励创新、包容失败且严惩恶意的法治化营商环境。
法治是优化营商环境的基石。唯有严格规范刑事司法权的行使,才能为市场主体提供公平、透明的纠纷解决渠道。当前司法改革的重点之一,正是要在保护合法权益与维护司法权威之间找到平衡点,从而为高质量发展提供坚实的法治保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