长春市粮食和物资储备工作再创佳绩。
在近日召开的吉林省粮食和物资储备工作会议上,长春市作为典型代表介绍了其粮食收购和储备管理的创新做法,为全省粮食安全工作提供了有益借鉴。
粮食收购是保障国家粮食安全的重要环节。
2024—2025年收购季,长春市粮食收购总量达到1116.5万吨,这一数字创造了近十年来的新高纪录,占全省粮食收购总量的33%,充分体现了长春作为粮食主产区的重要地位。
在粮食市场波动、农户售粮意愿复杂多变的背景下,取得这样的成绩殊为不易,充分说明长春市粮食收购工作的科学性和有效性。
收购工作的成功离不开前期的精心准备。
长春市粮食和物资储备部门在收购季开始前,就指导收购企业进行设备检修和仓容腾倒,确保收购设施处于最佳状态。
同时协调金融机构提前做好资金准备,消除了企业收购资金的后顾之忧。
这种前瞻性的准备工作为整个收购季的顺利进行奠定了坚实基础。
在与大型粮食企业的合作方面,长春市率先召开全市粮食收购工作会议,深化与龙头企业的战略合作,使得企业收购量达到146万吨,且收购价格均高于市场平均价格。
这种价格优势有力提振了市场信心,激发了农户的售粮热情,形成了良性互动的市场环境。
为了确保信息公开透明,长春市建立了多部门会商机制和价格监测体系,及时发布粮食市场信息,为农户和企业的决策提供了有力支撑。
这种信息服务的精准化满足了市场各参与方的实际需求。
粮食损失问题关系到真实的粮食安全。
针对"地趴粮"现象,长春市深入开展调研,制定了专项减损方案,并通过公布63家产后服务中心的烘干和代储服务,为农户提供了便利。
同时发放专项补助改善农户的储粮条件,从源头上减少了粮食损耗,保护了农民的经济效益。
市场监管的规范化直接关系到粮食流通秩序和农民权益。
长silon春市制定了详细的市场检查方案,累计出动近2000人次进行全面排查,对发现的问题实现了100%的整改率。
这种全覆盖、零容忍的监管态度有效规范了市场秩序。
在拖欠粮款这一长期困扰农民的问题上,长春市建立了长效治理机制,累计查处案件20起,解决拖欠粮款285.54万元,切实维护了农民的合法权益,增强了农民对粮食收购市场的信任度。
储备管理是粮食安全的重要保障。
自2021年被列为全国36个大中城市之一建立大米储备以来,长春市不断优化储备规模和布局。
去年11月,在克服各种困难的情况下,长春市快速落实省级增储要求,按时完成了4000吨成品粮和200吨食用油的增储任务。
目前,全市成品粮储备达到19770吨,食用油储备1015吨,承储企业达到24户,储备体系的布局进一步优化完善。
长春市的这些做法充分体现了在新时代背景下,如何通过深化改革、创新机制、强化管理来推进粮食安全工作的高质量发展。
收购、减损、监管、储备四个环节的有机结合,形成了一个相互支撑、相互促进的完整体系。
粮食安全不是一时之功,关键在于把“保收购、保储备、保秩序、保减损”转化为可持续的制度供给。
长春的实践表明,既要用服务和要素保障稳住市场运行,也要用法治化监管守住公平底线,更要通过减损增效把“隐形粮田”变为现实增量。
把每一粒粮食从田间到餐桌管得更细、更实,才能在不确定性增多的背景下稳稳托起人民群众的“米袋子”。